雪花飘飘,在地面上结成了厚厚的一层衣裳,干渴多时的大地,麦苗用尽全力汲取水分,料想明年会有一个好收成。
朱谊汐握着手中的望远镜,不断的观察着远处的闯军,以及略微带着残影的古朴而又庞大的西安城。
这是自己前身生活近二十年的地方,朱谊汐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内心深处,还对其拥有一丝眷恋。
或者说,是对秦王府的渴望。
毕竟对于自己来说,他的真正起点,也在西安城。
即使距离那座城池还有二十里。
高塔上,寒风拂面,冷气逼人,即使包裹着严实,但朱谊汐扔感觉不舒服。
迅速地回到地面后,豫王使劲地跺了跺脚:“那些降将们怎么说?”
一旁的孙长舟,忙弯着腰,说道:“白广恩已经动心,其他人还在犹豫。”
“也是!”
朱谊汐笑了笑,搓了搓手:“他到底是跟我并肩作战过的,关系更熟一些,自以为凭借这层,能有一个好位置。”
“其他人犹豫不决,还是摄于李自成啊!”
豫王的分析鞭策入里,孙长舟发自内心的赞同:“这些人首鼠两端,心中只在意陕西的一亩三分地,哪里及得上殿下,心怀天下。”
“哈哈哈!”
朱谊汐笑了,看着孙长舟的眼睛,认真道:“你说的是事实。”
“对了,西安城内的物价如何?”
“粮价涨到了每石三两,看它的形势还在往上跑。”
孙长舟幸灾乐祸道:“而柴价,更是不断的攀升,长了近十倍,而且还有价无市。”
“听说许多人家,已经把床拆了烤火。”
听到这里,朱谊汐微微一笑,自信道:“李自成以为,粮草会成为我们的命脉。”
“但他哪里知晓,在他被围在西安城下时,西安府各县,以及其他府县,都在源源不断的给咱们送粮。”
“柴米油盐,没有柴火,有粮食又如何?在这冬日怎么熬过呢?”
说到这,朱谊汐冷哼道:“虽然对于百姓来说很不好,会冻死不少人,但闯贼也绝不好过。”
“唉,为了大业,只能委屈百姓了。”
朱谊汐叹了口气。
冰冷的手抚摸着胸口,带来一丝凉意。
不知从何时开始,百姓对于他来说越来越远,仿佛是一串数字一般,心中愧疚被远远的掩埋。
复兴大明的伟业,在他的心目中,已经超过了一切。
这也许就是枭雄们必备的素质吧!
刘邦可以马车踹儿,更是在军前笑谈烹煮老父;曹操更是面不改色,以百姓之肉为军粮,屠杀徐州;朱元璋坐视小舅子郭天叙去南京送死,截留漕粮,饿死大都数十万人……
一切,都是为了大业,必要的牺牲还是有的。
想到这,朱谊汐突然想到了远处的扬州,江南,那里或者即将兴起一起起屠杀,而他却故意忽略,领兵来陕西。
“走吧!”越想越多,朱谊汐的心情突兀地败坏。
这样冰冷心肠的人,本是他最讨厌的,但不曾想,自己却变成了这样的人物。
这是一种进步,还是退步。
朱谊汐并不知道,但却深刻的明白,一切已经改变,已经回不到从前了。
例如,对于女人,除了妙仙外,他心中不再有爱情这种奢侈的东西,只有享受与霸占,以及繁衍后代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