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铭走路的速度非常的快,就仿佛身后有鬼在追一样,时嫣在身后只能小跑的追他,但这一走一追的实在不太好看,所以时嫣只好小声喊着让霍铭停下来。
“老板,老板,走慢点,你走太快我等会儿容易跟丢的。”
霍铭听到时嫣的喊声,立马就停了下来:
“动作快点,菜市场就在前面,等会儿我把钱给你,你自己进去买菜,我就在路口等你。”
“那老板,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或者忌口的?”
“只要长得不丑的我都能吃,你看着买吧。”
说着话的功夫,两人就已经走到了菜市场的路口,接着时嫣手上就被塞进了一把零钱还有各种票,而霍铭在给完钱票之后立马退的远远的,仿佛他们刚才所处的位置不是菜市场的入口,而是洪水猛兽的血盆大口。
原主是山省来的妹子,喜食辣,而她也喜欢偏重口一点的食物,只是这里是广州,广州人饮食都很清淡,从原主的记忆中也能看出霍铭吃东西,也就顶多比水煮菜要好点,这样的菜时嫣根本就吃不下去。
反正霍铭也说了,是包三餐的,怎么个包法,它这个做饭的应该能够说了算吧!
所以时嫣买菜的时候,不仅买了比较常见的罗萝卜青菜土豆,也给自己买了青椒红椒,最后还割了一斤肉,又买了豆腐千张豆芽,就完事了。
一出菜场,就看到霍铭鹤立鸡群的站在人群之外,仿佛天然的就把所有人隔绝在他之外,就这样一个时而暴躁时而疏离的男人,想嫁给他似乎很难。
“老板,我买好了,我们可以回去了。”
时嫣加快脚步走了过去,男人有些冷淡的点了点头,就先一步转身往家的方向走去。
晚餐时嫣给霍铭做的是炒青菜,不辣的水煮肉片,再加一个干煸土豆,再一大碗饭,保证霍铭能够吃的饱饱的。
而时嫣则给自己单独做了一小份的青椒炒肉,也没出厨房,站在厨房里,没一会儿功夫就吃了干干净净,等霍铭过来叫她收碗的时候,时嫣自己用的碗碟锅早就洗完了。
“你没必要站在厨房里吃,你可以过来和我同桌,只要你吃饭规矩,不要伸筷子到菜里翻翻找找的,我不会说你什么。”
刚才霍铭吃饭的时候,一看到一副碗筷就想说的,这会儿看到洗碗池还是湿的,锅上也还挂着水珠,就知道时嫣这是已经吃过了。
他以为是因为今天自己态度,让时嫣多想了,所以便解释了一句,虽然他有的时候脾气差了点,但他又不是不懂人权。
人家只是当保姆,并不是古代的奴隶,没必要太过谨小慎微。
如果时嫣知道霍铭的想法,肯定会和他说想多了,吃独食的快乐多好,何必一定要凑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老板,你误会了,我只是口味和老板不一样,所以才不上桌的,老板不用在意我,我这样感觉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