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六十年代文中任劳任怨的黑熊精女知青十七(2 / 2)

“我,时知青,我,我确实喜欢你,我现在正在追求你,以后你的活我都给你干了,你别急着给我答案,你先看看我,我绝对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本来在知青点人人都下意识敬一分的人,在学校是人人仰望的人,就算在家中小辈中,也是天天被家长提起作为榜样的人。

但在心上人面前,都忍不住变得卑微和摇摆不定。

“陈知青,我暂时没有处对象的想法,今天谢谢你帮我提水了,之前你借给我的票据我会想办法早点还给你的,我还有事,你也早点回去吧!”

虽然陈清河是整本书里百里挑一的好男人,但时嫣现在还真没有处对象的想法。

她现在唯一想的就是等到拿到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回城,然后大学毕业之后分配一个离家近的工作,好帮着原主赡养父母。

陈清河的真诚也不是没在她心底激气涟漪,但是一日没有度过原主的死亡时间点,时嫣就感觉像是有一把镰刀悬在她的头上,她没办法把心思放在别的事情上。

快速的在屋里的大木盆里洗了一个澡,时嫣就把今天的事情抛在脑后,拿出一件原主宽宽大大的衣服改了改。

衣服上身试穿之后,肩宽腰线合适,时嫣也没照镜子,就赶紧收东西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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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时嫣一大早起来就先烧火,准备给自己烙几个二盒面的饼子,好方便她进城的时候吃。

现在的她实在太穷了,不能乱花钱,要不然她肯定要到国营饭店去尝尝那里大厨的手艺。

回归现实,时嫣烙了十张饼子,再用昨天供销社拿回来的牛皮纸给包起来,重新在屋里唯一的小镜子前照了照。

镜子中的小姑娘正是青春年少花一般的年纪,她有一双大而有神水汪汪的杏仁眼,小巧精致的琼鼻,以及嫣红丰润的唇瓣,再配上白皙透嫩的皮肤,和一身玫红的碎花袄。

“村花啊村花!”看到镜子中自己的样子,时嫣也忍不住臭屁的感叹了一句。

最后拍了拍衣服上的褶皱,时嫣就拿了东西出了门。

走一个多小时的土路对时嫣而言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她心情轻松,想着今天要去拍照,还准备多洗一张,自己留着做纪念。

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村头站着一个修长的身影,他身边还停着一辆二八大杠,正一个劲的往村里张望,似乎是在等人一样。

“时知青,走吧,我们一块进城,我借了自行车,可以带你。”

陈清河昨天有些失落的从时嫣的小院离开,但他并没有想过放弃,毕竟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所以他没有直接回宿舍,反而是去了村支书家,村支书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经常替村长到公社开会,为了来往方便,找关系买了一辆二手的自行车。

他平时在地里干活的时候话不多,村里人聊天也没想着避着他,所以他便知道了村支书家的情况。

想着明天小姑娘要进城,第一时间就想到到村支书家借车,明天可以亲自接送小姑娘进城。

这会儿看小姑娘似乎心情不错的样子,连忙主动上前去打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