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五十年代逃荒队伍中的路人甲四(2 / 2)

所以她在他们村里都是格外讨人喜欢的,要不然她一个孤女,在这荒年,不可能养成:虽说不是白白嫩嫩,却也看着乖巧健康讨人喜欢。

明明这一家人一看就是心善心软的,可自己替代人家闺女的想法没达成就算了,又因为那家儿子的敌意,失了女主人的怜惜,现在自己都这么可怜,怎么眼前人还这么冷漠!

“叔叔,你不记得我了吗?我们第一天在火车上见过的,我父母都没了,我没有家人能帮我。”

说了这话,方蕊还想再掉两滴眼泪,却立马就被回忆起第一天的经历的孙建打断。

“好了,你别哭,这个馒头你拿着充饥,叔叔家还有两个孩子饿着呢,实在帮不了你,你要是一个人偷跑出来的,还是去找那边的同志给你送回家去吧。”

孙建塞了馒头,扯回裤腿就走,一点都不想再和方蕊闲扯下去。

孙建虽然老实,但也是这个年代少有的读过书的,小姑娘的小心思,要是第一次遇见时他有点怀疑,今天他就确定了,这姑娘这是想赖上他们家。

他虽心善,带走了同村人的女儿来养,但他接人来是给自己儿子当童养媳的,就和她上个养女一样,他不可能再多余的发善心,在这个饥荒年,再接个心眼多的陌生人来家里白养着。

孙建走的极快,回到时嫣他们等待的站台下,还是解释了一下自己刚才的遭遇,毕竟少了个馒头,就说明有人要少吃一个。

“爸爸,嫣嫣吃一个就饱了,爸爸妈妈是大人,哥哥是男子汉,要多吃点。”

不是很饿的时嫣,很自然的只拿了一个馒头,顺便卖个乖,但话一说完,她也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太腻歪了,属于小孩子的腻歪。

只是她这一副作态,孙爸爸孙妈妈却很吃这一套,就连孙瑞安也挺了挺胸膛,一副你很懂事的样子看了时嫣一眼,便一口馒头一口西葫芦汤的吃了起来。

孙家人按照书中轨迹被分到了辽宁松原县白桦公社的梧桐大队,而具书中介绍,女主也是逃荒到这个大队最后被一个孤寡老太收留,只是男主家一向不爱社交,男主平时不是帮着下地干活,就是在家读书,对村子里的同龄人并不了解。

也是后来男女主在一起后,回村见家长前,两人才知晓彼此还有这一番缘法。

时嫣很想知道,女主这会儿到了哪了,以后在同一个村里,应该会有机会见见还年幼的女主,时嫣接收到的也只有这个世界大概的剧情,也不知道小时候的女主到底是有多讨人喜欢,会让一个孤寡老人,愿意在灾荒年,养着一个陌生人。

当然,时嫣更想知道的是女主的锦鲤运,是不是真的有那么神奇。

孙家一家人,在梧桐大队分到的新家,就是一间还算能遮风挡雨的茅草屋。

为什么说是还算能呢?因为时嫣站在屋里,一抬头,还能从茅草的缝隙,看到蓝蓝的天空。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为大旱,现在雨水极少,也不用担心屋顶会出现漏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