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牧这才收敛了厉色,再次问道:“认识这把刀?”
杨钊忙点着头:“认识啊,这是我妈捡来的。”
闻言,杨牧嘴角一扬,露出一丝嘲笑:“这么巧?又是捡的?在哪里捡的?”
“那是家政公司的另一个老妈子,接的是给一个俱乐部专门打扫卫生的活,那天也不知道她有什么事,就托我妈上午去帮忙打扫一下,我妈就去了,中午回来后跟我说捡到一把刀,我一看是把有刀鞘的小型刀,还挺漂亮,我就想拿来自己用。”
“什么时候捡的?”
“好像是五六天前了吧。”
“具体是几号?”
杨钊仔细想了想:“应该是六天前,也就是十八号。”
“为什么这么确定?”
“因为那天中午我老婆说我老妈经常回来的太晚,怕她路上不安全,就要她带在身上做个防身武器。我虽然也很喜欢,可还是给我妈用了。”
“她一直带着那把刀?”
杨钊摇摇头:“我妈那天就带了半天,下午去范总家干完活,晚上回来的时候对说那把刀掉了,我想着反正是捡来的,掉了就掉了,也没在意。”
“怎么掉的?”
“为了照顾还在坐月子的我老婆和刚出生的孩子,十八号晚上我妈特意跟范总请了几天假。她每次下班都会把垃圾也带走,那天在出范总的院子,关上铁门以后,她弯腰拿垃圾袋的时候好像听到什么东西掉地上了,她随意的看了看没发现掉了什么东西,就直接走了。后来到家说刀掉了的时候,才想起应该是那时候掉的。”
听到这里,杨牧又陷入了沉思。
凌峰也是一样。
杨钊说的在情在理,与他们获得的资料和时间吻合,没有丝毫漏洞,完全不像是编造的,可事情又巧合的有些离奇。
沉默片刻后,杨牧问道:“这把刀上为什么只有你的指纹,没有你母亲的指纹?”
杨钊一怔:“不可能啊,这把刀我和我妈都拿过。我妈拿回来的时候,我特意抽出来看了看。”
杨牧听出了一丝端倪:“你抽了刀,你母亲没拔出来过?”
“她捡到的时候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拔出来过,但是她给我的时候是抓着刀的外壳给的我。”
听到这里,杨牧似乎明白了什么,一般人对有刀鞘的刀都会直接去抓刀鞘,像杨钊的母亲这样大年纪的人只要见着刀鞘上有刀柄多半就不会再去拔刀,只有像杨钊这样的年轻人才会对刀刃感兴趣。
现在这把刀的刀鞘不见踪影,只有刀,那么刀柄上的指纹会有杨钊的就不奇怪了。可问题是,这把刀是怎么落在凶手手里的?是凶手捡的吗?
如果刀真是在十八晚上掉在了死者范军达的家门外,凶手是在十九号晚上杀的死者,那把刀等于是在死者家门外放了一天,以死者家的位置,并不偏僻,反而是最当道的位置,整个白天都没人发现,偏偏就在晚上被凶手发现了?
另外,死者家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和鞋印,难道凶手用那把刀杀人的时候,戴着手套?如果戴了手套,为什么还要在杀了人以后打扫第一案发现场的门窗?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杨牧本以为已经抓住了凶手,但是现在看来,杨钊似乎并不是这两起凶杀案的凶手。起码在没有确凿证据前,他不是凶手。
见杨牧不说话了,杨钊心里直发毛,举起三指:“警官,我真没有杀人啊,我对天发誓。”
杨牧站起来:“我们不相信发誓,只相信证据。”说完走出了审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