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全城最火的酒楼(1 / 2)

萧铭允自是不怎么相信她的话。

他看过她写的字,开始一次写的七歪八扭,如同初学写字的幼童一样,当时她说是伤了手不能写,自己也勉强信了。谁知第二日她就又拿了曲谱过来,上面的字迹娟雅生动,颇为秀气,只是有不少错字。有些字又像是只写了一边,且笔迹纤细均匀,不像是毛笔写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谈吐举止分明是极有见识的样子,字却写不好,难道是只会说不会写?他实在想不通。左右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想不通干脆就不去想,他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不能事事都关心。

后来她几次让他帮忙抄写,他都没有问过缘由。他一向对朋友之间的距离分寸把握有度,既然人家不想说,他便也不问。也不知为什么,明明这人身上有那么多叫人迷惑,看不透彻的地方,他却一点也不觉得讨厌,不想疏远。

他想,可能是因为自己身上也有许多难以告人的秘密,所以便不觉得这是个大问题吧。

云依斐当然知道自己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但她也想不出来什么更好的借口。刚好萧铭允不多问,便只当是蒙混过关了,乐得不去想这么头疼的事儿。于是就这么跟萧铭允约好,每日等他有空时,抽出一个时辰的时间来念书写字,开始了自己的扫盲之旅。

一连几日,除了跟萧铭允学认字以外,多数时间都是闲在家中。哄小虎玩,在望春亭里弹琴,带着丫鬟婆子们一起有唱有跳,玩的不亦乐乎。偶尔出门去聚福斋看看事情进展,再弄几个新菜出来。安全起见,她还特意叫明风给她弄了个面具戴着。李记和红尚坊的活计,也全由明风取送。

要说这时日里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写毛笔字了。

她本来还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只要下功夫学,也没什么难的。后来发现,认字是没那么难,繁体字虽然烦琐,但也都有一定的规律,慢慢的就都认识的差不多了。就是这写字,却实实在在把她愁坏了。

毕竟用了近三十年的硬头笔,而毛笔又不怎么好掌握,再加上这复杂的繁体字,往往是半天写一个,写出来还斗大。她第一次受打击了。

练了几日不见成效,又忍不住将鹅毛笔给拿出来了。这下写的顺畅多了。后来索性就放弃毛笔了,反正只要能写,谁管她用啥写呢对吧!

萧铭允倒是一直很有耐心,见她急躁放弃,也没说啥。只是对她手里的鹅毛笔好奇的紧。拿去试了一下,发现这笔不但好玩,用起来也十分便利,倒极有意思。

这几日她跟萧府的几个丫鬟婆子都已混得熟到不行。她们最喜欢听她弹琴时唱曲,顺便再把曲子里的故事讲给她们听。她也乐得给她们讲。开始是歌里唱的,后来又加上自己看过的。这会给她一种跟以前还有丝联系的错觉。是的,用这般方式去感受从前。她不敢承认,其实她挺想家的。

最让她开心的事情就是,骆老头竟真的收她为徒了。

那日她画了些简单的手术工具,又写了一些她觉得容易实现的手术案例让他参照,老头就双眼冒光的钻到自己房里开始疯狂实验了。

按照云依斐告诉他的,先用猪皮练习开刀和缝合,熟练以后再用小动物做实验。

这几日,聚福斋的生意进展的也很是顺利。确切的说,是顺利的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

首先是炸鸡摊子虽然不摆了,顾客却并没有减少。饥饿式营销让好不容易买到的人成了最好的宣传途径,又让买不到的人更想去买。而现在,他们只有到聚福斋才能买到。

云依斐依然叮嘱郝掌柜,每日只准备五十份,就是要让大部分人都买不到,这样才能持续的保持热度。而且虽然只有五十份,卖价却比摆摊之时翻了数倍了,是以郝掌柜当然乐的赞成。

而之前计划的其他宣传方法也陆续见了效。

最先是送到老主顾家的菜。

他们在外面哪家酒楼吃饭也没遇到过这种,分文不收把菜送到家里来的,都觉得自己备受重视,不禁对这个酒楼的好感度倍增。再加上送来的菜确实味道十分可口,不出三日,纷纷携家带友的来了。

这些人本就是一些富豪乡绅,影响力非同小可。云依斐让郝掌柜给这些来的人每桌又送了点心,结账之时还额外打了折,把这些人一个个哄的快飘起来了。

又限定每日包间来的客人必须提前预定,不然来了也没有座,结果很快就在这些土豪阶层中形成了一股攀比之风。

而街上每日摆出去的一大锅供免费品尝的丸子汤,一开始最先来尝试的是一些乞丐和爱占小便宜的人。这些人平日哪里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尝过以后个个都是一幅无比垂涎满足的神情。

这情形又吸引了许多的过路人,然后是一传二,二传三,越来越多的人来排队,想尝一口这传说中的汤。喝过的人都念念不忘,但每人只能尝一次,后来甚至出现有人乔装打扮排半天队只为了再喝一口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