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请君入瓮(1 / 2)

夜色渐黑,吉普车在乡村路上疾驰,一路颠簸不歇。车里几个人都面色凝重,默不作声。

王云山坐在后座靠窗的位置,偎在母亲唐笑芬的怀里。望着窗外,冬日的寒风在枯黄的田野中肆意奔跑,呼啸穿梭,无情地拍打着大地。

土地袒露着胸膛,几株枯黄的野草在寒风中无力地摇晃。远处,树木光秃秃的枝干在灰色的天空下伸展,像一位宽厚的长者,承受着寒风的洗礼,沉稳而宁静,默默期盼着下一个季节的轮回,期待着新生命重新拥入它的怀抱。

可是,现在能挽回大姨父的生命吗...

王云山心中喃喃自语,有关大姨父的记忆逐渐浮现...

大姨父陶正国今年34岁,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本科生,81年毕业后回到集仙乡中学任教,目前是集仙中学教务主任。

陶正国为人正派,颇具才华,是学校的教学骨干,中层领导。

作为村里的大知识分子,陶正国很受村民尊敬。每次回到村里,都有村民来找他帮忙,要么是请他代写书信,要么就是拜托他帮忙解读收到的信件。对于这些请求,陶正国都是来者不拒,热心帮助。

十月份,村里的合作社进行扩建,却引发了一场风波。

这次扩建侵占了村民陶德胜家的宅基地,而合作社承包方陶方雨认为这是集体土地,并且有村委会的支持,有理有据。

就这样,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合作社是六七十年代村民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到了九十年代,合作社逐渐转型,主要业务是售卖各种杂货和生活日需品,属于半承包性质。

陶德胜因与陶方雨产生了纠纷后,心中愤愤不平却又无可奈何。辗转反侧思索良久,想到去找陶正国,请求他帮忙写一封诉讼信,想将陶方雨告上法庭,讨回公道。

陶正国向来心地善良、又天生一副热心肠,听闻陶德胜的遭遇后很是同情。寻思着邻里之间,何必闹到打官司这般田地。于是想到去找陶方雨谈一谈,调解双方的矛盾,平息这场纷争。

但事与愿违,陶方雨得知陶正国来意时,面露不满,一口咬定这是集体土地,自己和村委会谈好了,陶德胜是想借机讹诈。协调失败。

后来,陶正国又经多方打探和实地勘察,陶德胜又出示了土地契约,证明宅基地确实为自家所有。而陶方雨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扩建土地为集体所有,村委会也含糊其辞。

最后,陶正国帮忙写了诉讼信,寻求政府出面。在乡里相关部门协调下,陶方雨归还侵占的宅基地,此事就此完结。但仇恨的种子也在陶方雨的心里埋下。

十二月,陶方雨神色慌张地来到村委会报案,称合作社丢失了三卷很贵重的布匹,损失不小。派出所来到现场调查,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最终不了了之。

几天后,适逢周末,陶正国回到村里休假。

晚上,陶方雨忽然来访,邀请陶正国去家里做客,很是诚恳的说道:“正国啊,之前我们之间闹的有些不愉快,这都是误会,今天准备几个菜,打个夜火。我们喝两杯,之前的不愉快就过去了!”

“都是乡里乡亲的,何必如此客气,不用啦,我已经吃过了!”

陶正国心中疑惑,开口拒绝。

“吃过也没事,那我们就晚点吃,刚好我也有点事,大概十点钟才能回去,我们就约到10点,来我家里吃,打个夜火,莫讲理啊!不然你就是还对我有怨气,没原谅我,我是真心诚意的!正国你要看的起我就别推辞。”

陶方雨言辞凿凿,很是诚恳。陶正国见实在难以推辞,只能答应下来。

临近十点,他出门赶往陶方雨家,农村的十点此时已经是万籁俱寂,村民大都进入了梦乡。只偶有几声狗吠,显得夜色更为深沉。

当他走进陶方雨屋内时,只见一张不大不小的餐桌上摆放着几道刚做好菜肴,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而旁边还立着一瓶尚未开封的美酒。

“快坐,别讲理...”

陶方雨端着一碗菜上桌,热情招呼道。

“方雨,这么晚了,会不会打搅弟妹和毛毛?”

陶正国坐下来,朝屋内看了看,开口说道。

“不会不会,今日我们放开喝,堂客带毛毛回娘家了,不用担心有人打搅...”

两人坐下来,陶方雨把酒倒满,端起杯子。

“正国,我没读过什么书,是个粗人,因为德胜的事,跟你闹的不愉快,我向你赔礼道歉,来干了...”

陶正国本来就心肠软,别人一说好话,他反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方雨,之前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说话语气也不好,来干了...”

两人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