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被杀害的知青的孩子3(2 / 2)

当时,娘俩非常紧张,就怕曲家把孩子给送到京城。

可事情出在一个月前。

两件事,让钱宝儿母女决定除掉曲枫。

哪两件事呢,一个是在郑志和曾经的一起下乡的朋友们聚会的时候,大家提起了下乡的那段岁月。

有一个人就聊起了很多知青丢下农村伴侣生的孩子不管不顾,郑志很不屑那样的人,觉得自己的孩子都能狠心不管,这样的人不可交。

朋友就问他,乡下是否有孩子,郑志说没有。

后来想了想,说,当时也有过这样的顾虑,但他和女方都商量好了,如果真的有了,会打掉的。

不过,郑志还是说了,有机会回去看看或者打电话问候一下,毕竟夫妻一场,还是关注一下对方的境况吧。

这话就被钱宝儿知道了。

这是一件事。

另一件事就是,郑志的一个舅舅和姨妈从欧洲回来了。

他们把当初从国内带出去的财产属于郑志妈妈的那一份都还给了郑志妈妈。

钱宝儿看了,大部分都是珠宝首饰。

郑志妈妈还感叹,她生了三个儿子,有五个孙子,没有一个姑娘,也没有一个孙女。很遗憾这些首饰不能戴在她们郑家女孩子身上了。

钱宝儿一听,这还了得。再加上郑志要回三里屯,这要是那个女孩子被找了回来,她儿子的利益就要去掉一半,老太太的珠宝首饰也都会是那个孩子的。

凭什么?她不止有儿子,还有一个乡下的女儿呢。

就这样,钱宝儿和她妈王桂兰一合计,赶紧在郑志发现他还有一个女儿前,把人给处理了吧。

但这事不能假他人之手,所以,王桂兰就亲自过来了。

只是,她待了一个礼拜,都没找到机会杀了曲枫。

当她看到和曲枫一起出入校园的女生时,就起了心思,借刀杀人吧。

其实,她看到曲枫和那个女生一起走,纯属巧合。

当然,她也打算灭口的。

那杯水里的药就是灭口用的毒药。

当然,等女生决定帮助杀人时,也想用药来着。

可连续一个礼拜,也没找到机会下药。甚至,那个女生想靠近曲枫套近乎做朋友,曲枫都离的远远的,连招呼都不打了。

于是,女生又说,等月末,同学们都回家,在途中俩人一起下手。

可是,月末曲枫又没回去。

就这样,女生选择了动手杀人。

说起来,这个用枕头捂死人的办法,并不是无的放矢。

这个女生在七八岁的时候,亲眼看见她奶奶捂死了她的刚出生几天的妹妹。

一般农村人杀死女婴,就两个办法,一是捂死,二是扔水桶里淹死。

案件明了,曲枫问两个人是否都能判死刑。

也是巧了,那个女生十八岁生日过了一个月,属于成年人了。

警察说“你并没有死,所以不可能判死刑。至于会判多少年,要看法院的了。”

曲明通过警察的大致估算和自己曾经做检察官的经验,这两人会是三年到十年之间。

但那女人有可能是最轻的三年。

甚至还会争取被害人的谅解,那样会被判更轻的处罚。

曲枫没关注去北京拿人的警察,能否把另一个主谋钱宝儿给缉拿归案,曲枫这边抽时间回了三里屯一趟,把姥姥家的所有人都召集了一起,把事情经过都跟大家说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