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流氓音色和清脆百灵鸟的合唱(1 / 1)

音韵酒吧今晚全场的顾客们原本以为,男生开口那低沉浑厚磁性的嗓音就已经是够惊艳的了。结果等到女生一开腔,更是了不得。如同百灵神鸟降临人世间的天籁嗓音。好听到无法形容。歌词更是让人拍案叫绝。你让我独自斟满这碗红尘的酒!这什么歌词啊,写的太让人心魂动荡。尤其!这里可是酒吧啊。简直太应景了,BUFF直接叠满了。天作之合!...........舞台下面。A05、A06、A07几个卡座上。声乐系3班的男生女生们全都一个个呆住了。只一个开腔,人就听傻了!大家脑海里全是那一句在回荡。「你让我独自斟满这碗红尘的酒,借来晚风下口 敢与寂寞交手」不停的快速回荡。作为国内顶级艺术高校声乐系专业的大四学生,对于音乐歌曲的敏感程度,是要超过普通人太多太多的。正因为超过太多普通人的敏感,才对这天籁好声音更加入迷。自己班里的女同学颜倾婵人美歌甜?不对。不对。都不能说是歌甜,那太谦虚了,而是天籁之音。怪不得呢。颜倾婵在声乐专业课上从来都没开过口。原来人家身怀神通绝技,有百灵神鸟附体之术。自然不屑于开口。又或者是在照顾大家的面子?她这样级别的唱功嗓音,要是在大学课堂上一开口。那还得了?所有的学生都要被降维打击。什么向雯洁,什么狗屁的声乐系最好的金嗓子,都要被吊打。人家低调,给大家留着面子呢。结果........向雯洁还不自知,要主动去挑衅,还想要压制人家,真是夜郎自大不知死活啊。尤其是刚才那几个帮着向雯洁阴阳过颜倾婵的女生。此刻一个个的全都面色尴尬的低下了头,感觉脸上发烫发红。有点没脸见人啊。.......李勋康不是声乐专业的高材生,最多也就是个音乐爱好者,算是个外行而已。老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他对音乐歌曲以及唱功的认知,远远比不上其他真·声乐系的学生的。他根本理解不了这简单一开腔的唱功,如果没有天赋,再努力也没用。所以这个时候的李勋康还没感觉到最真切的压力。可在他身边的女友向雯洁面色已经有点僵住了。好强的歌曲,更强的是嗓音唱功。要完了。.......酒吧中央舞台。颜倾婵嗓音刚刚落下,唐言立刻顺势接腔,浑厚磁性的嗓音继续轰炸。“那蠢蠢欲动却不曾愈合的伤口来回试探思念的痛..........”不止现场观众。就连舞台上和唐言对唱的颜倾婵,在感受到唐言的唱功和嗓音时,同样有一种被惊艳到的感觉。平时看惯了唐言的作曲以及音乐创作才华,对他的演唱能力潜意识里是忽略的。再加上他只演唱过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对唱功要求也没那么极致,所以更对唐言的唱功没有清晰的认知了。此刻听到唐言全力浑厚磁性的嗓音,直接就被震住了。颜倾婵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一双大眼睛明亮的如诗如画,灵动而传神。她时而闪烁着狡黠的光芒,时而深藏着无尽的温柔,动情了接唱:“我为你斟上这碗沾满红尘的酒可敢小酌一口 思量不见尽头........”那清脆的歌声,好似山谷中黄鹂的鸣叫,婉转动听,让人沉醉其中。开口跪,再次开腔,依旧是巅峰之音。清澈入耳,不带一点杂音水分。音乐的震撼穿透力此刻直接拉满。双方都将毕生唱功发挥到极致。在电影演艺圈。有一种极致体验是双方两大演员互相飙戏飙演技,给观众带来视觉盛宴。而在音乐圈,两个歌手合唱之时,同样有飙歌飙唱功的说法。给听众来到一场听觉盛宴!颜倾婵的嗓音已经够绝了,结果唐言的也完全不俗。毕竟是系统给的唱功啊,除了歌王,唐言谁都不惧!双方合唱极致飙歌,那叫一个你来我往,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的感觉。向雯洁和李勋康刚才那一首经典老情歌合唱发挥就挺不错了。但是唐言和颜倾婵的男女合唱,那真是天作之合。就这一点就把向雯洁和李勋康给秒杀了。两人之前合唱的时候,是向雯洁带着李勋康飞。李勋康嗓音肯定不能和向雯洁这种科班专业高材生比,完全是被带飞了,才没掉链子。就好比一个王者1星,带钻石在飞,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舞台上颜倾婵的嗓音刚刚落下,两人颇有默契的侧身对视,一边对视,一边合唱道:“那垂垂不甘闭上泛起泪的眼眸道尽多少爱恨情仇...........”浑厚磁性的男声,清澈透亮悦耳的女声,混合到一块,歌曲的效果直接拉满。作为天海顶级高端酒吧,在全国来说都是排的上号的,用的音响设备自然是堪比乐坛巨星演唱会级别的设备。唐言和颜倾婵的合唱声,通过音响传递到酒吧所有的角落。不管是核心区域的卡座,还是边缘散台,今晚所有顾客都能清晰的听到这首《不甘》。越听越震撼。很多之前关注点不在舞台上的客人,此刻全都停下手中的动作,竖起耳朵收听回荡不停的歌声,一个个震惊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