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8章 贾生让人失望(上)(2 / 2)

沛湘也是头一次看到这幅画,大概是在那清风城的香料铺子,“颜掌柜”得闲时随手为之。

她瞥了眼朱敛。

她明眸善睐,秋波流转。

对于李锦的提议,朱敛不置可否,打开了第二幅画卷。

第一幅所绘,是那鲤鱼高士图,文士相貌清雅,骑乘一条大鲤,鲤鱼只露出首尾,庞然身躯笼罩于茫茫白云中。

朱文钤印小篆八字,吾心深幽,大明境界。

另外一幅,则是龙门俯瞰激流图,是那文士一手撑住龙门大柱,则以白文钤印八字,鱼龙变相,出神入化。

李锦笑意更浓,啧啧道:“朱敛老哥,大手笔啊。”

朱敛点头笑道:“李锦老弟,好眼光啊。”

李锦视线没有长久停留在画卷上,斜靠柜台,“说吧,什么价格。千金难买心头好,当我讨个好兆头,就是谷雨钱,都好谈。”

化名李锦,真身锦鲤。

朱敛拍了拍沛湘的手背,她便会意,动作轻柔,小心卷起画卷,系好绳子。

朱敛笑呵呵道:“咱们以钱财往来已久,今儿不谈钱,以书换画就是,如何?”

李锦看了眼两幅画,收回视线,摇头而笑,“还是老规矩,亲兄弟明算账。”

朱敛不以为意,大笑道:“那就送给李锦老弟!”

李锦这才点头,伸手覆在画卷上,“承情。铺子以后就为朱老哥破例,书籍一律八折。”

沛湘何等聪慧,立即知晓双方深意。

朱敛以大管家的身份,希望落魄山与冲澹江多走动,各取所需,多积攒香火情。

只是李锦也以冲澹江水神的身份,婉拒了朱敛的结盟。

朱敛就退了一步,双方称兄道弟,只是一份私交友谊。

一场好聚好散。

朱敛带着沛湘去往与红烛镇山水相依的棋墩山。

徒步行走时,朱敛捡了根树枝当做行山杖,愈发像个年迈老人了。

沛湘随口问道:“若不是白描,将那条鲤鱼绘为鲜红色,岂不是更熨帖他心?”

朱敛摇摇头:“打个比方,我知道沛湘是狐魅根脚,可若是当着沛湘的面,见一次就喊一声狐狸精,合适吗?不合适的。不出意外,李锦自己会为画卷添色,无需外人代劳。”

朱敛笑问道:“不信是吧,咱们赌一赌?小赌怡情,一颗雪花钱。”

沛湘不愿与他赌,谁胜谁负又无半点意义。

这一路行来,不仅是沛湘这位元婴境狐魅,宝瓶洲所有地仙修士,稍稍仰头,便可见到那覆盖一洲的金色莲花。

以宝瓶洲为一只宝瓶,开出一朵莲花。

随风摇曳春风中。

这等异象,便是沛湘都要觉得匪夷所思。

只不过时日一久,也就见怪不怪,只当是人间罕见的美景去欣赏。

在这还乡路上,朱敛却很少欣赏这份赏心悦目的美景气象。

朱敛只是与她询问了那书上记载的花神庙司番尉,是否真的掌管花信香泽。

沛湘就只当是一位纯粹武夫大宗师,对此不上心。

朱敛也不愿与她说那些内幕,终究才是好聚,能否好散,善始善终,又不只是他一人事,人心脆如琉璃碎。

除非公子在山头。

朱敛拣选了一条棋墩山僻静小道,以前裴钱和周米粒来这边等公子,都喜欢走这条道路。相信那会儿的裴钱,没少耍那套疯魔剑法。

离乡多年,变化很大。

比如先前在红烛镇,得知这棋墩山就多出了一座山神祠,而落魄山就同时少去了一位山神。

落魄山上的那座山神祠,已经搬迁来了棋墩山,品秩不变,看似官场平调,实则贬谪无疑。

没了匾额与神像,建筑依旧保存。

这个举措,是山君魏檗与大骊王朝的一种心有灵犀。

山神宋煜章没什么怨言怨气,好像早已预料到这一天的到来。

反而在搬迁之前,第一次走出本就没什么香火的祠庙,在落魄山四处逛了逛。大有无官一身轻的意思。

朱敛其实很能理解那个宋煜章。只是既然各为其主,当朋友就免了。只是朱敛也从不拦阻裴钱她们去山巅祠庙游玩。

除了山神祠一事,朱敛还得了冲澹江水神李锦的一句祝贺。

因为黄湖山那条大蟒,竟然有胆子离山走江了,既然李锦道贺,那位黄衫女肯定是走水成功了。

李锦谨慎,先前在书肆,只以心声与朱敛语言此事。

而沛湘作为实打实的元婴修士,先前哪怕身在龙州边境,依旧能够心生感应,她立即御风高处,远眺龙州水运的急剧变化,断言是有水中大物在走水。

朱敛觉得行走沉闷,便干脆与沛湘说了这件事情,与她说了个大概,只是比沛湘胡乱瞎猜那条水蛟的根脚来历,肯定要更接近真相。沛湘先前御风在天,施展掌观山河的神通,虽然三江汇流处,山水气运激荡不已,又有神灵施展障眼法,使得视线模糊不清,沛湘认定那条走水时气势惊人的大蟒,定然是龙泉剑宗的护山供奉之类的显赫存在,不然怎能如此走水顺畅,洪水滔滔不说,好像还有沿途各地水神帮忙护驾似的,以免大水冲岸,殃及百姓,遭来天谴。寻常水裔走水,不被各地山水神祠处处刁难,就已经是万幸了。

在山下的凡俗夫子眼中,在大骊旧版图属于疆域格外广袤的龙州地界,不过是接连暴雨,白昼如夜,天昏地暗,江河汹涌。

只是在山上修士看来,却是一场声势浩大的走江化蛟。

既然沛湘早就提及,如今又邻近家乡,朱敛就不再隐瞒什么,“她叫泓下,在落魄山一处藩属山头修行已久,与你如今可算半个自家人了。都是女子,要是性情相合,你们以后多往来就是了。落魄山没有什么小山头不小山头的忌讳,都是摆在台面上的,亲疏有别,就是亲疏有别。”

反正山规就那么几条,连小米粒都能背诵得滚瓜烂熟。

沛湘微微讶异,埋怨道:“这等不容小觑的助力,你事先都不与我说?”

一条元婴境水蛟!

完全可以当半个玉璞境练气士看待!

这等天生肉身强悍、兼具本命神通的水蛟,剑修之外的元婴境修士,谁敢轻易招惹?!尤其是那些个邻近江河大水的仙家门派,一旦与之结仇,简直就是阎王爷发请帖,收下是死,不收也是死。

如果清风城许浑不是已经跻身了上五境,作为兵家修士,他又以杀力巨大,名动一洲,不然落魄山光是有这条水蛟压阵,加上朱敛,就完全可以与清风城硬碰硬掰手腕了。

“泓下姑娘,走水化蛟,能让沛湘宽心几分就好。”

朱敛笑了笑,面对沛湘的震惊,他只是提了这么一嘴,就没有多说什么。

不凑巧,在家乡那边,泓下都不敢去落魄山说句话的。

如果朱敛没有记错,泓下连霁色峰祖师堂,都还没见过一眼。

朱敛当下比较不放心的,还是那个陈灵均在北俱芦洲的大渎走江。

既然如今还没有确切消息传到宝瓶洲,就意味着陈灵均尚未走水。

倒是不太在意陈灵均远比泓下夸张的那个走水结果,朱敛只是担心陈灵均的性子太跳脱,出门在外,没个照应,容易吃亏。就陈灵均那脾气,在家乡这边还好,反正早就乖乖认命了,打死都不会死要面子了,美其名曰“天下恩怨一拳事”,可是在外边,大概就又喜欢打肿脸充胖子了。

沛湘心情大好,摘下一朵树花,递给朱敛。

朱敛摆摆手,笑道:“人越丑,才越爱戴花。还是你戴吧。”

昔年藕花福地,是有那男子簪花习俗的。不然后世就那簪花郎周仕了。

沛湘瞪了他一眼,却还是簪花在鬓。

朱敛可以御风远游,沛湘也是元婴地仙,兴之所至,就无所谓脚下道路有无了,朱敛来到棋墩山一处人迹罕至的山脊,只是与那宋煜章所在山祠已经有些远。

朱敛双手负后,站在一棵古松枝头,会心一笑。

可见落魄山矣。

沛湘坐在树枝上,双指轻轻抵住鬓角耳边那树花。

朱敛感慨道:“哪家敢挂无事牌,豆腐青菜有太平。吃得下,穿得暖,今儿睡得着,明儿起得来。就是我们这些凡俗夫子的太平世道。”

沛湘打趣道:“非是我自矜自夸啊,你我如何能算凡俗夫子?”

朱敛抬头望天,轻声道:“哪怕只在一人之下,皆是俗子。”

朱敛旧家乡,哪怕晚辈丁婴武道境界更高些。可要论心境,未必。丁婴属于应运而生,趁势而起,拳法高不高,其实在朱敛眼中,亦是身外物。

按照后来裴钱的讲述,丁婴最少便未能做成朱敛当年事。甚至可以说,后来魔头丁婴所走之路,就是武痴朱敛踩出来的那一条。

那顶仙家高冠,便是朱敛随手丢给年轻丁婴之物。

朱敛一人杀九人,杀绝天下高手,眼中身边皆无人。

只是朱敛没觉得那是什么壮举,距离心中所想,还差得很远。

比如落魄山上那位前辈,已在朱敛心中高远处,朱敛得一步步走过去,才能看得真切。

落魄山上三幅挂像之一,有武夫崔诚。

而当年将已经疯疯癫癫百余年的老人,引到落魄山,正是缘起于那位托钵云游、最终步步生莲的中年僧人。

沛湘伸出手指,道:“那就是落魄山?”

朱敛点头道:“环水皆山也,环山皆水也。其中最为蔚然而深秀者,吾乡也。”

沛湘玩笑道:“这么酸,很会做酸菜鱼?”

因为朱敛曾经开过玩笑,自诩为厨艺第一,拳法尚可,琴棋书画也凑合。

朱敛哈哈笑道:“沛湘你凑巧说到这里了,我就提醒一句,在落魄山,除了公子,谁都别谈什么酸菜鱼,不然容易被记在账本上。”

天河璀璨的夜幕中,两人重新行走在棋墩山道上,朱敛缓缓走桩,沛湘无所事事,便仰头赏景。

最后来到棋墩山最后一处高坡,朱敛收拳,眺望远方,没来由感慨道:“梦醒是一场跳崖。”

沛湘笑问道:“何解?”

朱敛摇头道:“无解。”

沛湘并未深思此语。

朱敛偶尔言语,往往奇怪,让人摸不着头脑。

她又忍不住想起那条已经与自己同境的水蛟,“那条大蟒的走水,运道真好。是不是你们大骊龙州,龙州这个名字取得好?”

朱敛说道:“龙州名字再好,也不如我家公子名字嘛。”

沛湘伸出一根手指,轻揉眉心,头疼。

朱敛朱敛,你再这样,我可就要怀疑一件事了啊。

朱敛自言自语道:“狗看了他一眼,他看了我一眼,我看了一眼天地,真的是真吗?我越来越不确定。”

朱敛很快就又说道:“只是痴人梦呓,沛湘不用在意。”

沛湘问道:“若是我问你,你回答了我,岂不是可以反过来证明你?”

朱敛摇头感慨道:“我岂能知道你是不是真,问了白问,答了白答。”

沛湘有些恼火。

只是她又有些释怀,朱敛能够如此坦诚,已经很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沛湘问道:“那么到底谁才能给你一个答案?”

朱敛抬起一手指向天幕,又伸手指向远方,最后轻轻拍掌,“日月在天,一个明字。我心光明,一个好人。由这个人告诉我答案,我便相信。”

朱敛抖了抖袖子,自嘲道:“放心,我很少如此的,近乡情怯使然。”

沛湘有些心乱。

大概一个会这么想的人,会很奇怪,又很孤独。

朱敛却已经收拾好心绪,继续赶路。

昔年独行家乡天下,披星戴月朱衣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