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疑点(2 / 2)

因为陛下催得紧,没几日就到了开堂审理的日子。</P>

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张庭兰、刑部尚书杨靖、大理寺卿李仕鲁亲自问案。</P>

这已是大明司法部门的最高级别,相当于前世的纪检委、公安部、司法部最高大佬亲自问案。</P>

老朱没有按照苏谨的要求,通过《应天早报》散播此案。</P>

用他的话说,还嫌不够丢人吗?</P>

所以这一次看似闹得轰动的案子,实际在问案的时候反而十分低调。</P>

审案以刑部为主导,杨靖很快拿出证据链,以证明此案根本是因为小儿打闹,无意失手杀人所致。</P>

案件研究的重点,是该如何判刑?</P>

斩、绞、徙、囚,该如何量刑?</P>

李仕鲁看着案宗,总觉得其中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P>

但呈上来的证据,又处处显示此案没有疑点。</P>

仵作的证词和验尸结果,显示尸首是溺毙而亡,而非苦主证词上的‘重物击颅致死’。</P>

目击者的证词,也只能证明几小儿打闹。</P>

但这目击者又为何失踪?</P>

是怕被打击报复吗?</P>

案件审理还算顺利,杨靖担心的证人、苦主大闹刑部的事也没有发生。</P>

一切,顺利的可怕。</P>

可到了量刑之时,几人却吵得不可开交。</P>

杨靖坚持既然案件没有疑点,那就按照提刑司所判执行就是了。</P>

俩幼儿一个关五年,一个关三年。</P>

但张庭兰却忽然起了变故。</P>

他坚持认为,小儿失手杀人虽可原谅,但事后逃逸,导致死者错过最佳的抢救时间,负有责任。</P>

他建议李文生为主犯,判绞监候,杜世元更为年幼,且为从犯,当判流放琼州。</P>

杨靖想不明白张庭兰为何当堂变卦,与事先商议好的不符。</P>

可还没等他想明白,李仕鲁却说话了:</P>

“本官认为张大人言之有理,不过本官也有些疑点。”</P>

“疑点一:虽然卷宗表明,李文生、杜世元与梁耀祖发生争执之因,是梁耀祖启衅在先,聚众抢夺二人的零食。”</P>

“二人失手之下,不小心将梁耀祖推入水中,致其溺毙。”</P>

“那么梁耀祖聚众的那些人去了哪里?为何一个都没见到?”</P>

“还有,梁耀祖掉入水中,即便李杜二人害怕逃走,不予施救,那些梁耀祖聚众的孩童,就不能下水去救吗?”</P>

“这...”</P>

杨靖脸色有些难看:“许是孩童不会水,不敢下水施救吧?”</P>

“不然”,李仕鲁摇摇头:“若说梁耀祖不会水,还能解释。”</P>

“可泉州近海,晋江边上就是蓝溪,海河边长大的孩子,有几个是不会水的?”</P>

“更何况,那只是一条城边的小河,又不是外海?”</P>

“所以本官有理由怀疑,这梁耀祖其实在落水之前,就已被人打死了!”</P>

杨靖额头的汗开始滴落:“李大人,人证和仵作的验尸案宗俱证明,梁耀祖是溺毙而亡。”</P>

李仕鲁笑笑:“人证是可以说谎的,验尸案宗也可以作假。”</P>

张庭兰不悦:“李大人,咱们身受皇命,当应根据线索、证据秉公断案,万不可胡乱猜度,有失公正。”</P>

“张大人说的有理”,李仕鲁笑笑:“那本官就再说说第二个疑点。”</P>

“报案伊始,是梁父发现梁耀祖放堂之后久不归家,彻夜寻找未果。”</P>

“这一点学堂的先生可以证明。”</P>

“后经邻居提醒,才知晓梁耀祖死于河中溺毙,而邻居之子亲见案发经过,本官说的可对?”</P>

杨靖脸色阴沉:“不错,案宗上的确如此记录。”</P>

“那本官的问题又来了。”</P>

“苦主、证人为何没有出现?”</P>

“卷宗记录苦主和邻人俱都搬迁,但独子命丧黄泉,苦主居然不愿进京申冤?这合理吗?”</P>

“还有,这邻人也一起搬了家,那他们究竟是不是自愿搬家呢?”</P>

李仕鲁眼皮子一沉:“还是,他们都被杀人灭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