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轩听出沈冰岚似乎对这个男同学印象还不错,这倒让他有点意外。
因为沈冰岚身患寒症,天生厌恶男人,留学时寒症还没被他治好,对所有男同学都应该很厌恶才对。
这个郝云建既然没有让沈冰岚厌恶,说明肯定是个不错的人。
“郝云建?”
蔡平努力回想了一下,很快就摇了摇头。
“说起星加坡的珠宝行业,我倒是认识不少人,但没听说过你这个同学名字。”
“是吗?郝云建他说在星加坡这边有身份地位的商人,都认识他,所以我以为蔡叔叔你也认识。”沈冰岚有点差异。
蔡平笑了笑道:“也有可能是叔叔我孤陋寡闻了,我平时没怎么关注珠宝,小雯和她妈经常买珠宝戴,可能听说过郝云建这个人,小雯你认识吗?”
“我也不认识。”蔡雯也摇了摇头,然后看向沈冰岚,“冰岚姐,说不定你这个同学跟你吹牛的呢?哪有人能做珠宝生意,做到星加坡顶级商人都认识他的?而且你这个同学才毕业几年,就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反正我不信。”
蔡雯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她有很多这样的男同学。
平时吹牛吹得震天响,但是一旦细究一下,就发现吹的牛漏洞百出,或者把家族经营的产业说成自己的,以满足虚荣心。
其实一直在旁听沈冰岚说话的陈轩,也是像蔡雯这样想的,只是他没有说出来。
不过沈冰岚却微笑解释道:“郝云建不是那种喜欢吹牛的人,我们一群同学都认为,他是所有人里面最老实最脚踏实地的,他农村出身,靠自己打拼到出国发展,毕业不过两年就把生意做得这么大,在商业上的能力可以说是我们这群同学中最强,我都很佩服他。”
“冰岚,连你都这么说的话,我倒是挺想见见这个郝云建。”蔡平一听就来了兴趣。
他首先是个商人,一个出色的商人,善于抓住任何机会,扩展对自己有用的人脉。
就算那个郝云建在商业上的地位不如他,但蔡平并不会因此看不起人,他一直把出门在外,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这句话当成人生至理。
“好啊,等我们聚会结束后,我就把郝云建引荐给蔡叔叔,相信这种实在的年轻人,不会让蔡叔叔失望。”沈冰岚微笑而道。
蔡平点点头,正想再说些什么,却被女儿蔡雯抢先道:“冰岚姐,你说那个郝云建是老实人,那也只是几年前的印象吧?人都是会变的,而且出来国外更容易变,我总觉得他说星加坡顶级商人都认识他这句话,很不靠谱,冰岚姐,你别怪我多嘴哦。”
“没关系。”沈冰岚抿了下红唇道。
她也知道,国外是个大染缸,能把单纯的留学生染成各种颜色。
而蔡雯在星加坡生活读书,见过这样的留学生太多了,因此沈冰岚能够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