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鞑靼,那个奔跑的家伙是麦克雷迪吗?”“该死的,雨太大了,子弹震波不稳,1200米,你是很难打到他的!”“我看不行算了吧,今天也算这个家伙走狗屎运,我们来日方长,你赶紧回车里吧!”老杰克对我大声说着,身为军医,他很担心我的健康问题。此时我怎么能下车呢?呵呵,我今天必须干掉麦克雷德!妈的,这个狗日的东西,从开普多开始,他就像一个狗崽子一样,一直在屁股后面追着我们。他以为是我杀了老巴克曼,疯了一般的要找我报仇。我和他解释过,但对于一个疯子解释,有什么用?他是马匪,是混蛋,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也许在他的眼里,我杀没杀他哥,和他杀不杀我,这是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混蛋,你不是想杀老子吗?妈的,老子今天就宰了你!”“你以为你们外籍空勤团很厉害,但老子要告诉你,老子可是鞑靼,黑魔鬼的鞑靼!”我嘴里大声叫着,单手拖住步战车的车顶,直接一个翻身从车上跳了下去。车里的老杰克和宾铁全都在看着我,这两个家伙此时还有闲心抽烟呢。我望了一眼我们挂在步战车上的摩托车。没错,我们是有摩托车的!就是先前,我们攻打“巴拉曼兵站”的时候,叛军们挂在破烂越野车上的那个。摩托车,在非洲的战场上,那可是有大用的。不同于印度等国家,他们拿摩托车炫富,而在非洲,我们这些大兵骑摩托,那都是为了杀人的!“嘿,宾铁,下来,该死的,快帮我把摩托车卸下来!”“我要去追麦克雷德,这是个好机会,老子要宰了他!”听着我的话,宾铁坐在车里叼着香烟,表情很无奈。他转头看了一眼1200米外的那个树林,此时他没有望远镜,他看不见里面奔跑的人影。但宾铁知道,我这个人是很轴的。我要说干什么,那就必须去做,除非有更重要的事情,否则我是不会罢手的!“你这个找死的家伙,你真要去追他?”“好吧,该死的!”宾铁转头看我,郁闷的丢掉嘴里的香烟,推开了车门。这个家伙此时湿漉漉的,身上光着膀子,乌黑的皮肤上,有这一道显眼的伤疤。宾铁的肩膀上,也有一个和我同样的骷髅头。他骷髅头的编号,是27,我是35,他比我得铁血骷髅奖的时候还早呢。“妈的,鞑靼,我觉得要不然算了吧,你看雨下的这么大,要不然我们放那个家伙一马?”宾铁一脸无语的说着,开始摇动步战车旁边挂着摩托车的手脚架。其实宾铁不是有好生之德,这家伙纯粹是懒,他湿透了,不想干活。我们无语的苦笑,靠在步战车上,举着狙击枪盯着远处1200米外的树林。在那片树林里,麦克雷德还在奔跑着。这家伙也是个经验丰富的狙击手,他知道怎么躲避子弹,他知道怎么利用地形逃跑。我先前打了他三枪,这让他已经知道了我大概的开枪习惯。他只要保持移动,在瓢泼大雨中,隔着1200米远,就算是10.36毫米的子弹也击不中他。“该死的,你他妈还想骑马?”砰——!!!从我的热成像瞄准仪里看去,此时前方的树林中,麦克雷德竟然找到了一批高大的夸特马。那应该是先前他们骑来的马。马匹在热成像下,也是白色的,动物都是有温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