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雷德骑在马背上得意的笑着。那个房顶上的白人狙击手,正在房顶之间快速穿插。我和老杰克疯狂的逃命,借着爆炸产生的烟雾,我们已经跑到了小镇另一侧的围墙边。听着麦克雷德的喊话,再看看那些疯狂的白人,我心里气得大骂。妈的,这个麦克雷德,真阴险啊!三十万美金,就想买大爷的脑袋?他这是看不起谁呢!我心里很恼火,举起了我的BFG-50狙击步枪。就在这时,我看到了房顶上跳跃的那个家伙,他也看见了我。隔着一百五十米远,我们两个,几乎同一时间开枪了!一瞬间,空中两声枪响,震耳欲聋,响彻濛犸镇的上空。听着两把狙击枪发出的轰鸣,骑在马上的麦克雷德,也转头向着他的同伴看去。在我的瞄准镜里,我清晰的看到了跪姿射击的那个男人。他也看见了我,我也看见了他!几乎一刹那,这人在我的瞄准镜里,胸口爆出了血雾,而他的子弹,也击中了我,确切的说,是几乎打在我的脸上!“妈的,该死的!”砰!我嘴里大声骂着,只感觉手中的狙击枪“砰”的一声,巨大的震动让我差点抓不稳枪托。一片火星裹夹着子弹碎片飞射,对方击中了我的枪,有一块弹片贴着我的眉骨飞了过去。血一下子就出来了!老杰克吓了一跳,大叫着抓住我的衣领,拖着我拼命往墙边跑。一边跑,老杰克一边大叫:“鞑靼,你怎么样!该死的,你有没有受伤!”“枪……我的枪……妈的……”我倒在地上有些发懵,任由老杰克拖着。我很心疼,看着我手里的枪,瞬间一股悲凉的感觉从心里冒了出来。我的枪,是我的团长给我的,它已经跟了我七年了。这是一把好枪啊。它陪着我走遍非洲战场,经历过大大小小上百次的战斗。想不到今天,在这小小的濛犸镇,它竟然还救了我的命!“该死的混蛋,我要宰了他!”“杰克!他打我的枪,他竟然……他竟然打我的枪!!!”我愤怒的吼着,在地上挣扎。老杰克死死的压着我,目光炯炯的说道:“嘿,大兵,冷静点!妈的,那人已经死了,他活不成了!该死的,不就是一把枪吗,你还活着,这就够了!”听着老杰克的吼声,我再次有些发懵。是呀,我还活着。但那感觉不一样!我的枪,它不只是一把枪。它是我们团长留给我唯一的东西,也是我唯一对泰卡雷甘龙的念想。“该死的……”我深吸一口气,瞬间冷静了下来。整个濛犸镇的马匪和白人们在胡乱开枪,子弹噼里啪啦的打在我们附近的地面和墙上。老杰克紧紧的护着我,我抹着脸上的血,去看我的枪。一百五十米的距离,它被一颗7.62毫米的子弹击中了。乌黑的枪身上凹陷了一大块,甚至就连曾经卡姆没事涂鸦的地方,都出现了裂痕。它废了!如果不找人修理,它永远无法再发出野兽的吼声!“该死的,混蛋。”我心里愤怒的吼着,老杰克在我身旁苦笑。他知道这把枪对我的意义,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拍了拍我的肩膀。“鞑靼,我们得走了,这把枪会修好的,冷静点,我保证!”老杰克目光炯炯的看着我。我瞄了他一眼,转头看向先前那个男人所在的方向。12.7毫米的子弹穿胸而过,我知道,他活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