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引起众怒(1 / 2)

中心之国 文地是也 1119 字 9个月前

只要石妹签上个名字,就将拥有餐饮业余下的百分之五十五股份其中的一半,别瞧程序简单,其实这里面的水很深,不好趟,就是一份以巨资为诱惑的“卖身契”。武阿姨看到的是这个意思,叶律师分析得出的也是这种可能性大。

武阿姨变卖房产拿出家中全部家当,筹集了二千万,想从那百分之五十五中分得其中的百分之七八,结果那财务总监为石妹设计了一个诱惑的陷阱,是否跳下去还是不跳下去呢?

对石妹来说,都是一样的结局。跳这个陷阱,石妹被一份合同书给捆绑住了,如果不跳下去,那程子以占十家饭店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将居于董事长的位置上,而石妹以拥有十家饭店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将排在总裁之位上,那“病猫”程子还是站在比她要高的位子上。

叶子给石妹回了短信:关于财务总监的那份大礼,一旦签字,等于画了押,别看这份协议书,表面三言两语,简单其实就是复杂,复杂之中却隐藏着陷阱。

石妹回复:叶律师,现在我还在读这份合同书,已经是倒诵如流了,就一份普通的合同书而已。

叶子接着回话:虽是一份简单的财产转让协议书,双方,一方签了字,餐饮业余下的百分之五十五的股份,归程子一人所有;另一方签上各字之后,虽能分得其中的一半,但这份近两亿的财产归两人共同拥有,以后,你石财务总助在法律上,跟那程子脱不了关系啦。

石妹那头急问:脱不了关系,什么关系?

叶子马上回答:那份程氏产业,你与那程子两人共同拥有,绝不是无缘无故、不明不白的关系。

石妹再问:两人以什么关系共同拥有?没有明示。

叶子接着回话:一份家中财产,加上一个外姓人,除了夫妻共同拥有,还会有别的名分吗?

石妹不想听的就是这句话:上面根本就没有一点明示,我真是签了字,就是拿到公堂之上,他们程家会是白给的吗

叶子回复:像石财务总助,这么善良的姑娘,能那么的狠下心来,拿了别人家的钱,不承认,你做不到。反而,别人会骂你白眼狼。

石妹马上回答:对,我呀,不是那种心狠毒辣的女人。我先给他们家二千万,以后再慢慢的给几千万,到问心无愧为止。

叶子回复:这是何苦,让自己负债累累。那程老头子,你给他的钱,再多的钱,他肯定是不会收的。

石妹紧跟着回答:一门心思的程总,肯定是不会收的,然而,他们家程子就不同了。

叶子回话:石财务总助,学会算计人了。

石妹赶忙回答:叶子姐,不是我这样,是阿姨。为了我争取餐饮业占绝对的股份,阿姨变卖了房产,拿出所有的积蓄,欲想购买餐饮业余下百分之五十五其中的百分之七八。

叶子等了好一会:阿姨想得简单了一点,想从老狐狸手中分得一杯羹,别再做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