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2 / 2)

唯独他这里的大青麦收成很好,附近挨饿的人都来投奔。

刘志不是官府即便不开仓赈济灾民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果然刘志没有分出一粒米,还把进来偷米的人活活打死,那人就是陵县的百姓,听闻儿时同刘志还是玩伴,亲密的很。

打死那人的时候他那个饥饿的小孙子就在外面看着,哭天抢地很惨。

刘志不仅没有顾念旧情还将那人的尸首直接丢了出去,还说如果再有人来如同此人!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来刘志的地方,草菅人命的刘志就因为有粮,官府竟然都没过问……

魏简笑笑:“忠人之事。”

袁义还是想不通:“那大娘可是寄来许多封书信,我们回去就这么回?”

“告诉她,她弟弟还活着?现在过得可不是一般的好,不仅良田十里,还是大地主?人家没死就是不想找你!嫌你穷?”

“就回家弟外出多年未归,给家姐留字望姐姐安好,弟弟心愿之,勿念!”尚晚棠手里摆弄着大青麦,貌似无意的说出来。

这么远的距离就像大娘自己说的,她们这辈子是不能在见面了。

与其让大娘面对这样的现实还不如让她活在善意里,留下与弟弟儿时美好的画面。

魏简赞许:“就这样回吧!”

袁义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魏县令对上不阿,治下严格,唯独对他的夫人言听计从。

袁义有时候都觉着只要县令夫人开口,他家县令都还能上天把月亮捞上一捞。

袁义摇摇头将脑海中奇怪的想法驱散,拉着缰绳无奈道:“白来一趟!”

仔细看着大青麦的尚晚棠却摇着头说:“今天的收获太多了!”

一路上尚晚棠都在盘算这个大青麦,通体绿色,结来的果实也是绿色。

听袁义说这种大青麦在他们这里因为产量稀少,所以只有真正的达官贵人才买得起,平常百姓是不用想的的。

他曾经和上上任县令在邵州做客时吃过一次,用的是蒸米法,蒸出来的大青麦会在高温的情况下转变成为金黄色。

口感香甜软糯,入口味道很特别,他一个粗人不会说什么好听的,反正就是好吃。

即便县衙官兵的他也只吃过那么一次,至今难忘。

在得知售价后尚晚棠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这个看着很像青稞的东西售价居然要比大粮的售价高出近百倍。

果然不是寻常百姓家能消费的起的东西,如果按照市值,她手里的这几颗也要几两银子了。

尚晚棠咋舌难怪这个刘志要隐瞒种植技艺。

这款大青麦与青稞是同科却也不太一样,明显就不是当地的品种作物。

儿时的自然课上老师曾经说过,古时候有些作物的种子分为冬种与夏种,如果没有分清季节播种收成是不会好的。

她手里的大青麦与应该就属于夏季播种的夏种子,需要的温度比较高,浇水的水量相比于冬季的也要高出不少。

冬季的种子在自然的演化中变得耐寒,耐旱。

这种种植手法在这边是没有的,刘志应该是年轻外出的那次不知道去了哪里带回来这个种子。

他带回来的时候就是有冬种有夏种的,后来种植出来,有人上门讨教他拗不过那些位高权重的人物。

于是乎就在种子上面做起了手脚,冬天的时候给的是夏天的种子,夏季的时候给的是冬天的种子。

如此一来收成自然不好,还有他说的只浇水,在茶棚里她是仔仔细细看过那些做工人的。

那些做工人的的确确只是浇水,可是那真的只是水吗?

做烘焙这么多年,尚晚棠的鼻子和她的味觉一样早就养刁了。

别人没注意的,没闻出来的她在经过的时候就闻到了。

那浇水的水桶里有大粮的味道,确切的说是大粮外壳的味道,刘志应该是用大粮壳泡水后在浇水的。

无论是哪种粮食的外壳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糠,都具有很多微量元素,其中可以融水的成分在水浸泡以后会溶解到水里。

再用富含微量元素的水浇灌,作物长不好就不可能。

刘志在外面的那几年一定是遇见了什么高人,从高人哪里学到的这些方法。

如果她的想法都对,这几颗小小的种子就是打破你垄断多年,横行乡里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