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为爱相拥(1 / 2)

每天抱你出家门

妻说:“是你将我抱进家门的,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与妻结婚的时候,我是将她抱过来的。那时我们住的是那种一家一户的平房,婚车在门前停下来的时候,一伙朋友撺掇我,将她从车上抱下来,于是,在一片叫好声中,我抱起了她一直走到典礼的地方。那时的妻是丰盈而成熟的娇羞女孩,我是健壮快乐的新婚男人。这是十年前的一幕。

以后的日子就像是流水一样过去,要孩子、下海、经商,婚姻中的熟视无睹渐渐出现在我们之间。钱一点点地往上涨,但感情却一点点地平下去,妻在一家行政机构做公务员,每天我们同时上班,也几乎同时下班,孩子在寄宿学校上学。在别人看来,生活似乎是无懈可击的幸福。但越是这种平静的幸福,便越容易有突然变化的机率。那一天,我有了她。当生活像水一样乏味而又无处不在,哪怕一种再简单的饮料,也会让人觉得是一种真正的享受,她就是露儿。那天天气很好,我站在宽大的露台上,露儿伸了双臂,将我从后面紧紧抱住。我的心再一次被她感情包围,几乎让我无法呼吸。这是我为露儿买的房子,露儿对我说:“像你这样的男人,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

我忽然想起了妻,刚刚结婚的时候,她似乎说过一句:“像你这样的男人,一旦成功之后,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想起妻的聪明,心里微微地打上了一个结,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对不起她,但却欲罢不能。我推开露儿的手,说:“你自己看着买些家具吧,公司今天还有事。”露儿分明地不高兴起来,毕竟,今天说好了要带她去买家具的。

关于离婚的那个可能,已经在我的心里愈来愈大起来,原本觉得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竟然渐渐地能在心里想象成可能。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对妻子开口,因为我知道,开口了之后必然要伤害她的。妻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她依旧忙忙碌碌地在厨房里准备晚上的饭菜,我依旧打开电视,坐在那里,看新闻。饭菜很快上桌,吃饭,然后两个人一起看电视,或是一个人坐在计算机前发会儿呆。想象着露儿的身体,成了我自娱的方式。我试着对妻说:“如果我们离婚,你说会怎样?”妻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似乎这种生活离她很远。我无法想象,一旦我说出口时,妻的表现和想法。

妻去公司找我时,露儿刚从我办公室里出来。公司里的人的眼光是藏不住事情的,在几乎所有人都以同情的目光和那种掩饰的语言说话的时候,妻终于感觉出了什么。她依旧对着我的所有下属以自己的身份微笑着。露儿再次对我说:“离婚吧,何宁,我们在一起。”我点头,心里已经将这个念头扩到非说不可的地步了。

妻端上最后一盘菜时,我按住了她的手,说:“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妻坐下来,静静地吃着饭,我想起了她眼神中的那种伤害,此刻分明地再一次显出来。突然间,我觉得自己有些不忍,但事到如今,却只能说下去。“咱们离婚吧。”我平静地说着不平静的事,妻没有表现出那种很特别的情绪,只是淡淡地问我:“为什么?”我笑,说:“不,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离婚。”妻的态度骤然变化起来,她恨恨地摔了筷子,对我大声说:“你不是人!”但我却在她来不及躲闪的一瞬间,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一种伤害。夜里,我们谁也没理谁,妻在小声地哭,我知道她是想知道为什么。

但我却给不了她答案,因为我已经在露儿给我的感觉里无法自拔。我起草了协议给妻看,里面写明了将房子,车子,还有公司的30%股权分给她。写这些东西时,心里一直怀了对妻的歉疚。妻愤愤地接过,撕成碎片儿,不再理我。我感觉自己的心竟然隐隐地有些疼起来,毕竟是一起生活了十年的爱人,想着所有的温柔都将在未来的一天变成陌路一般的眼神,心里也有些不忍,但话一出口,毕竟是来不及收回的。妻终于在我面前放声大哭,这是我一直以来想得到的,似乎是释放了什么东西一般。

几个星期以来压抑的想法都随着妻的哭声变得明朗而坚决起来。晚上陪客户喝过酒,半醉的我回到家中时,妻正伏在那里写着什么。我躺在床上睡去,醒来的时候,发现妻依旧坐在那里。我翻个身,再沉沉地睡去。终于闹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妻却对我声明,她什么也不要我的,只是在离婚之前,要我答应她一个条件。妻的条件简单,便是再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再过一个月,孩子就过完暑假了,她不想让孩子看到父母分开的场面,并且在这一个月里还要像以前那样生活。我接过妻写的协议,她问我:“何宁,你还记得我是怎么嫁过来的吗?”

蓦地,关于新婚的那些记忆涌上来,我点头说:“记得。”妻说:“是你将我抱进来的。现在我还有个条件,就是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这一来一去,都是你做主好了。只是,我要求这一个月,每天上班,你都要将我抱出去,从卧室到大门。”我笑了,说:“好。”我想妻是在以这种形式来告别自己的婚姻,或是还有对过去眷恋的缘故。我将妻的要求告诉了露儿,露儿笑得有些轻佻,说:“再怎么还是离婚,搞这么多花样做什么。”她似乎对妻很不屑,这或多或少让我心里不太舒服。

一个月为限,第一天,我们的动作都很呆板。我们已经有很久没有这么亲密接触过了,甚至连例行的每周两次的做爱时间也取消了,每天都像路人一样。儿子从身后拍着小手说:“爸爸搂妈妈了,爸爸搂妈妈了!”叫得我有些心酸。从卧室经客厅,出房门,到大门,十几米的路程,妻在我的怀抱里,轻轻地闭着眼睛,对我说:“我们就从今天开始吧,别让孩子知道。”我点头,刚刚落下去的心酸再一次地浮上来。我将妻放在大门外,她去等公交,我开车去上班。第二天,我和妻的动作都随意了许多,她轻巧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嗅到她清新的衣香。妻确实是老了,我已有多少日子没有这么近的看过她了?光润的皮肤上,也有了细细的皱纹。我怎么没发现过妻有皱纹了呢,自己已多久没有注意到这个熟悉到骨子里的女人了?

第三天,妻附在我的耳边对我说:“院子里的花池拆了,要小心些,别跌倒了。”

第四天,在卧室里抱起妻的时候,我有种错觉,我们依旧是十分亲密的爱人,她依旧是我的宝贝,我正在用心去抱她,而所有关于露儿的想象,都变得若有若无起来。

第五天,六天,妻每次都会在我耳边说一些小细节,衣服熨好了挂在哪里,做饭时要小心不要让油溅着,我点着头,心里的那种感觉也越来越强烈。我没有告诉露儿这一切。渐渐我感觉到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我对妻说:“现在抱你,不怎么吃力了。”妻在挑拣衣服,我在一边等着抱她出门。妻试了几件,都不太合适,自己叹了口气,坐在那里,说:“衣服都长肥了。”我笑,但却只笑了一半,我蓦然间想起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不是我有力了,而是妻瘦了,因为她将所有的心事压在心里。那一瞬间,心里紧紧地疼起来,我伸出手去,试图去抚妻的额角。儿子进来了,“爸爸,该抱妈妈出门了。”他催促着我们,似乎这么些天来,看我抱妻出门,已经成了他的一个节目。

妻拉过儿子,紧紧地抱住,我转过了脸不去看,怕自己将所有的不忍转成一个后悔的理由。从卧室出发,然后经客厅,屋门,走道,我抱着妻,她的手轻巧而自然地揽在我的脖子上。我紧紧地拥着她的身体,感觉像是回到了那个新婚的日子,但妻越来越轻的身体,却常常让我忍不住想落泪。最后一天,我抱起妻的时候,怔在那里不走。儿子上学去了,妻也怔怔地看着我说:“其实,真想让你这样抱到老的。”我紧紧地抱了妻,对她说:“其实,我们都没有意识到,生活中就是少了这种抱你出门的亲密。”

停车的时候,我来不及锁上车门,我怕时间的延缓会再次打消我的念头。我敲开门,露儿一脸的惺松。我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不离婚了。真的不离了。”露儿不相信一般看着我,伸出手来,摸着我的头,说:“你没发烧呀。”我打开露儿的手,看着她,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只有对你说对不起,我不离婚了。或许我和她以前,只是因为生活的平淡教会了我们熟视无睹,而并不是没有感情,我今天才明白。我将她抱进了家门,她给我生儿育女,就要将她抱到老,所以,只有对你说对不起。”露儿似乎才明白过来,愤怒地扇了我一耳光,关了门,大哭起来。我下楼,开车,去公司。

路过那家上班必经的花店时,我给妻子订了一束她最喜欢的情人草,礼品店的小姐拿来卡片让我写祝语,我微笑着在上面写上:“我要每天抱你出家门,一直到老。”

深夜那盘飘香的土豆丝

刚毕业时,他们相爱了。大学四年酝酿了最真最醇的爱情的酒!当时好多相爱的同学,都分道扬镳,唯有他们是最幸运的一对。

晓源是一个东北女孩,高挑的身材,披肩的长发,清秀的脸庞,性格很爽朗。哲辉是山东男孩,帅气,热情奔放,细心体贴。晓源为了他留在了山东,很快他们都找到了工作,共同租了一个三室一厅。晓源的父母远在东北,他们都不赞同女儿嫁那么远。她还是毅然嫁给了他!结婚时,没有热闹豪华的婚礼场面,但是他们都很知足,能和相爱的人相守一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房子会有的,财富也是慢慢可以创造的。

晓源的脾气很倔,哲辉一直很迁就她,家里的活都抢着干。怀孕的时候,哲辉对她更是体贴入微,他包揽了家里所有的话,每天接她上下班,买她喜欢吃的水果,变着花样的给她做吃的,还专门买了一本食谱;即将为人父的他,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每天都忙的不亦乐乎!她怀孕的反应很大,稍有一点不如意就生气,哲辉生怕她动了胎气,什么事都顺着她,小心翼翼的对待她。没事就带她去逛街去散步,还经常讲笑话逗她开心。

这天深夜,晓源醒了,呆呆的坐了好久,不知道怎么就伤感了起来,怀孕的女人是有点莫名其妙!她用力的摇醒了哲辉,他一下子坐起来,问她是哪里不舒服吗?晓源委屈的说:“老公,我饿了,我想吃炒土豆丝。”“我记得家里没有土豆了,我给你做点别的吃吧?”哲辉披衣准备下床。“不要!我就要吃土豆丝。”他指指钟表非常温柔的说:“好老婆,现在都两点多了,外面不一定有卖的了,我给你做碗鸡蛋肉丝面好不好?”晓源撅起小嘴大叫着:“不好!不好!我偏要吃土豆丝!我偏要吃土豆丝!”乖!外面夜市上的东西不卫生,土豆丝也没有营养,咱不吃了,我给你熬皮蛋瘦肉粥喝?”“不喝!不喝!我偏要吃土豆丝。”“哦!想起来了,冰箱里还有鱼,我给你炖鱼汤,味美又有营养,宝宝吸收了会很聪明的。”“我不喝!就是不喝,我今天除了土豆丝,什么也不吃,我非要吃到土豆丝不可!”晓源气得浑身发抖,好像要从床上跳下来了,这股倔劲上来可真了不得,怀孕的女人相当难缠!

哲辉上前赶紧扶住她,无可奈何的看着她,忽然一阵心酸,老婆的要求一点也不高,没有要山珍海味,没有要楼房,只要一盘那么便宜的土豆丝,如果这点小小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她,远离家乡的她该有多么伤心!他立即穿上了衣服,边向外面跑边说:“别生气老婆,你等我,我马上去买。”

望着他离去的身影,晓源忽然好后悔!此刻,值十二月份,是一年中最冷的季节。她却三更半夜让丈夫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去给自己买土豆丝!这举动多么幼稚多么自私!自从她怀孕以来,他就在床头放满了她爱吃的食物,她也不知道是自己非要吃土豆丝?还是不能忍受他有拒绝她的行为!怀孕使她的性格大变,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响了哲辉回来了,他的额头冒出来微微的汗珠,拎着一个塑料袋,晓源立刻闻到了土豆丝的香味,他把土豆丝倒进盘子里,给她端过去说:“老婆,等急了吧?天太冷了,许多夜市都打烊了,我跑了好几条街,终于找到一个夜市,也正在收摊,哈哈……幸好你老公跑的快啊,不然我老婆可就吃不到土豆丝了,一定饿坏了吧?快尝尝味道怎么样!”黄的透亮的土豆丝如粉丝般细细的躺在白色的盘中,上边点缀几根翠绿的辣椒,如金中镶着的翡翠。望着这盘油光喷香的土豆丝,晓源的眼睛湿润了,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土豆丝。以至于以后,面对众多美食时,她还时常回味那盘土豆丝的味道,口感清爽,很香很香,带点酸酸辣辣的味道,正如人生一样!

生命很奇妙!而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历程更是奇妙!这其中,除了辛苦、疼痛之外,更多的是幸福!七个月后,他们的女儿顺利出生了,取名乃文。哲辉的事业也越来越顺!他们买了房子,添置了最好的家具,他常说这都是女儿带来的福分!

夜,万籁俱寂,星光点点,他们站在阳台上望着万家灯火。乃文在小车里玩耍,这个聚集了父母优点的孩子,不但长的漂亮,很乖巧也很聪明。哲辉洋溢着一脸的幸福,转过身来问她:“老婆,和我在一起,最幸福的事是什么?”她的心中立刻涌动起一份莫名的感动,深夜!寒冬!土豆丝!在她眼前一幕幕浮现,她趴在他的耳边悄悄告诉他——最幸福的是女儿!你!土豆丝!

乃文仰起天真的小脸望着他们,她已经开始在牙牙学语了,兴致勃勃的举着胖胖的小手,咿咿呀呀的好像发出了“爸爸妈妈”的音调。他激动的用手托起了女儿,如同托起了一轮红日,她刚刚跃出地平线,照亮了他们的天空和大地。

也许时间会削减了往日的激情,岁月会改变了容颜,也许生命中的花开花落,只留下落红脉脉。也许岁月长河,只流淌着悠悠江水。相信每一次的花开花落间,他们都听到了花开的声音。每一次的潮张潮落间,他们都看到了浪花的美丽。

明天变成了昨天,昨天成为了记忆,爱情传说中的激情和浪漫都不是永恒,只有驻留在他们心中的那份平淡与幸福才是永远!

白狐的眼泪

苏樱樱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清香,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过,她一出现,整个教室都弥漫着薄荷的清香。

晚自习,所有的同学都安静地在日光灯下学习,蚊子在日光灯下飞舞,有钢笔过纸的沙沙声,寂静中,暗香浮动。

是她,苏樱樱,她带着淡淡的薄荷清香来了,银亮尖细的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尖利的声音,美丽而妖娆。

我那时和苏樱樱一个班,落了榜,到这里来补习,曾经的意气风发都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在这个高四的班级里,男生和女生很少往来,可是苏樱樱是个意外,她永远招摇,如山野中盛开的红玫瑰,诡异而艳丽。

她是高四六班的特色,千娇百媚带着淡淡的薄荷香。

第一次月考,她排倒数第一,我排正数第一。

下课时,她来到我的桌前,轻轻地笑着,风情万种地递给我一张纸条。

这是第一次一个美丽的不可思议的女孩递给我纸条,我握着纸条的手微微发抖,以至于有勇气打开纸条的时候,赫然发现纸条上的字已被汗水渍模糊,那潮湿的蓝色,朦朦胧胧。

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子忽然想找到一个出口,心都燃烧起来,一片片,如野火花,我飞快地跑到水龙头下,拼命地冲头。才是初夏,小城就燥热难耐,大朵大朵的合欢花盛开的妖娆艳丽,充满诡异的气息,我们的教室在新生教学楼后面的院子里的第一排,平房,三间,如果不是苏樱樱的尖锐的高跟鞋声,真让人疑心是郊外了。

她约我在学校后的荷花园里见面。

一中的侧面,有一个荷花池,每年都会淹死人,可是,每年去游泳的人依旧络绎不绝。有人叫它鬼魅池,加上大片大片的合欢花和荷花,使得一中充满了鬼魅之气。

当初来补习的时候,母亲对我说,小生,妈妈不喜欢这个县城,还有这个充满鬼魅气息的院子。

我不过是落榜几分的书生,而且是和全国重点的大学差几分,这所学校的升学率是极高的,来这里补习的学生大多数次年都会考上全国重点大学。

我执意来到这个小城。

在我给最好的朋友写的信中,我写到荷花池和合欢树,他们去了清华复旦等等,他们回信的时候说,小生,我怀疑你是去补习还是去艳遇。

艳遇这个词或许对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子来说是极普通的事情,但对于一个才十九岁的男孩子来说,是充满难以言喻的刺激的。

我果然发生了终身难忘的艳遇。

那夜,静谧而温柔,苏樱樱坐在荷花池畔等我,穿着湖绿色的裙子。事隔多年,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在远处,我便闻到淡淡的薄荷清香,我闻香识美人,走过去,才发现苏樱樱正在吸烟。

我微怔,只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女孩子吸烟,一种难以言喻的优雅配合一种近乎极致的败落之美。

看了许久,我开口说苏樱樱,你吸烟的样子好美。

她轻笑,笑容千娇百媚,她柔柔地说,书生,你喜欢我吗?

这句话更惊住了我,我说,苏樱樱,我喜欢你,声音有丝怯怯的。

她叫我书生,她的娇媚让我想起她好像是小倩,我读过聊斋。现在,在这温柔如水的月光下,让我想起书生和小倩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书生,你帮助我好不好,这样,我才有希望上大学。

我能行吗?可以帮助这样美丽的女孩是多少男生所梦寐以求的呀。

怎么会不行呢?我们都是第一,差别不过是你是正数我是倒数。

好的,我轻声应道,心里扑通扑通跳不停,手心里直冒汗。初夏的荷花刚开,散发淡淡的莲花香,苏樱樱拉住我的手,他们都说我很美丽,是真的吗?

我与苏樱樱忽然暧昧起来。

为了见到她,我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

早晨四点钟,我穿过艳红的合欢树来到教室,十分钟后,淡淡的薄荷清香由远及近地传来,是苏樱樱,她让我叫她樱桃。

坐在我身边,点一支红烛,我笑看伊人,真的是美丽,美丽到极致。我讲数学、物理或化学,她总是低低的轻笑,被我骂了,会小心翼翼地哄我,书生,我以后听话好不好?她乖巧柔弱的模样让我很心动。

我想,我还是喜欢她偶尔展露的纯真。

晚上,我们还是最晚一个离开,依旧是蜡烛下,粉红色的初夏,她美丽娇柔的容颜擦着淡淡的胭脂,散发着迷人的薄荷清香。我曾怀疑她用了薄荷味道的香水,但是她说,书生,我从不用香水。

为了方便回宿舍,她不再穿高跟鞋,怕影响别人休息,也害怕被宿舍管理员发现。我说,樱桃,你穿白色的裙子很漂亮,她就依我的话穿白色的裙子和白色的船鞋,纯真而媚惑。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清纯淡雅的女孩,如静静的莲花。

又一次月考,她考倒数第十,我考正数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