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爱成往事(2 / 2)

光之国的太子对我很好,如珠如宝,在这与冥谷的待遇是天差地别,甚至让我产生错觉,或许我一开始就是属于这里的,这里明亮温暖,美丽,如果说冥谷是地狱的话,那么光之国就是天堂,我应该很快乐的,可是我忘不了那个人,那个让我深深爱的哥哥。

那一天,我们见面了,他依旧没有任何表情,但是他对我说话了,自那件事之后,他还是第一次同我说话:毁了光之国,我带你回家!我的情绪变得有些兴奋,原来他还是爱我的,他会带我回家,那样,我就可以天天看到他了。同时,我也明白了,这场婚姻只不过是父王为了取下光之国而制定的计划之一,不过无所谓了,我只要能天天见到他……

我在光之国的防御那做了手脚,然后抱着美好的幻想一直到光之国被冥谷攻破的时候,我清醒了,绝要杀我,他的眼里没有任何感情,太子保护着我,乞求绝可以放过我,绝冷冷的挥剑,鲜红的血在我的白衣上绽开了妖艳的花,那是太子的,他笑着对我说:绫,真想看到你的笑容……我微惊,没有眼泪落下,就这样,他的生命在我面前消失。

绝转身离开,扔下一句话:我们回家!

我开始不明白了,为什么他要杀我?为什么又要带我回家?但是我仍是愿意相信我喜欢的那一方,仍是一厢情愿的认为他的心里是有我的,于是,我再次回到了冥谷。

我一直默默的爱着他,一直在角落里静静的看着他,我想要就这样的过一辈子,可是,族民对我的芥蒂越来越深,父王为了平息众怒,只好将我流放到更阴暗的地方,又一次,我看向了他,希望他的挽留,可是,他没有说话。

我待在弃谷,一个人的日子,我并不孤单,只要每天想想他,我就觉得很幸福了,之后我认识了一个魔,他很俊美,可是却不及绝的万分之一,他喜欢我,我知道,他每次都会为我带来绝的消息,没多久,绝又要打仗了,他的雄姿让我沉迷,我知道他很厉害,他从未打过败仗,也从未受过伤,但是这次魔预料了这一战的结果,他说绝的手会被废掉。我很害怕,真的,我不愿意看到他受伤,哪怕是流一点点的血,我也会心疼。于是我与魔签下了契约,让他去帮助绝,条件是,我的灵魂永远属于他。

我答应了,从此,冥谷成了一个永不败的国家,天下已经全归冥谷掌握,但是我与魔为伍的事仍是被大家知道了,我又一次见到了绝,他仍是那么美,那么冷,他说:杀了魔,我带你回家!又是这句话又是这样的画面,可是这次我该下手吗?回去之后,等待我的又会是什么呢?族人是决不允许有我这样的存在的……

魔来了,他说,回到绝身边时你一直渴望的事吗?我不语,他又道:那应该就是你想要的幸福吧!即使只能远远的看着他。

我点头,他塞给我一把匕首,我一愣,他笑着拉过我的手,刀,深深的刺入他的体内,那一刻,我的心痛了,他说:只要你能幸福……

幸福?我会幸福吗?……

过了几天,绝又来了,他看到我身边那把弑魔的匕首,面无表情的转身:我们回家!

回去之后,我再也没看到他,听说他当上了王,没错,他就是一个该拥有一切的男人。没多久,父王病逝了,我知道我的死期也快了,其实我都明白的,他两次带我回来都是父王的意思,其实他的内心恨不得我死,因为他已经知道了,我的存在严重影响到了他,他记起了所有的事,却惟独忘记了我们在一起的曾经,我,真的好想再看他笑一次……

于是,我成了弃谷的孤魂,一直守在魔死去的那个地方……

我根本无法拒绝他,因为真的太爱了,为了他,我死都愿意。收回思绪,我轻声喃喃。

其实我早就看清了现实,只是不愿面对罢了,宁可永远活在自己的美好幻想中……同样是做错事,他会责备其他兄弟姐妹,却从不责备我,并不是因为他疼我,不忍心,而是他根本就不屑理我。这样的现实真的让我好心痛……

抬头,我看到了那个日思夜想的人,自我死后成为魂魄,他还是第一次来看我,他面无表情的走到我的面前,叫了我的名字:绫。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快高兴的晕过去了,他还是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可是,我还未反应过来,身上便多了一把刀,我是鬼,不是吗?为什么会感到疼痛?不,真正痛的地方不是那里,是心,这一次,他终于亲自动手了:这是黄泉的刀,哥哥,为什么……

你的存在仍是威胁到我了。他看了看我的白发,红眸,缓缓道:这是你最大的不幸!

是不是只有彻底的消失,才会让你心安?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答案,我轻轻的笑了,或许我笑的很难看吧,我看到了他微惊的表情,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笑呢!我道:哥哥,其实你大可不必亲自动手的,只要你的一句话,灰飞烟灭又何妨呢?因为我爱你,很爱很爱,已经超越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是解脱吗?终于可以不用再存在这世上了,终于可以消失的干干净净了。哥哥,如果当初你开口挽留的话,那么,结局会怎么样呢?

身体在渐渐变淡,我轻语:那个曾经,我们很快乐,那时,你想要的幸福里有我……哥哥,我只想让你幸福……

在那最后一刻,我看见他冰冷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很浅很淡,不易察觉,他道:你笑起来很美,绫。

那个名叫绝的冷傲绝美的男子终于有了另外的表情,还是因为我,能再一次的看到他的笑容,我知足了。

哥哥,我爱你……

看着你就够了

爱,并不需要在一起。前世今生,只为逐缘。

——题记

百花园中,群芳争艳。我,一株小小的薄荷如何能比得上花中之母——牡丹?角落,是我最爱的栖息地。

白天,我喜欢望着蓝天,做着自己卑微的梦。夜晚,我喜欢对着星星,许下自己渺小的愿望。我这株角落里的薄荷,依旧无人问津。而我,也习惯了。安静,也正是我一直所追求的。

园丁采栽了一朵又一朵艳丽的花,放置在大堂里。群花斗艳,万分妩媚。路人都惊艳得停驻脚步,只为把这艳丽记入脑中,或是带回家中自赏。这或许就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吧,怪不得牡丹骄傲的喻己为花中之王。不知为何,园丁会把我这株角落里的薄荷移置于百花之中,尤可谓万红从中一点绿。我有些紧张,害怕,百花毫不示弱的舞着,带着嘲笑。羞涩的我不自在的晃动自己的身体,身上的味道也随之而散。

忽然,他在我面前停驻。我知道,我是他的了。打我懂事以来,除了园丁,或许就没有人像他那样为我停驻。大家都选择芳香艳丽的牡丹,而不要我这株单调的薄荷。妈妈说过,我的命中注定回遇上一个人,这一个人是为了让我偿还前世的缘。

他小心翼翼的捧着我,深怕一不小心我会跌落。园丁意味深长的看着他,对他说:小伙子,这就送你吧。而他只是冷冷的致谢,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他手心里传来的温度温暖了我整个心,我的脸开始燥热,只可惜他看不到我的脸红。

我以为这辈子角落会是我最终的归宿,可是现在我却在他的窗台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浴。每天,我成了他的最爱。开心的时候他会与我分享,而我也会为他舞动着自己的身体。不开心的时候会对着我哭,像个孩子,而我也会使劲摇摆着告诉他,我会一直陪着他。每天,我总是不吝啬的在他面前绽放着自己的美丽,却忘了有天我会消逝。

妈妈说,我是为了偿还前世的缘。可我却一直不能理会,或许奈何桥上孟婆汤,忘却前世今生,忘却爱恨情愁。记得妈妈那时候黯然的说:有天,我会记起并什么都明白。而就在那天,妈妈就凋谢了。可是我看到妈妈幻成了人形,飞上天空。这或许就是神话里的飞升吧,可为什么妈妈会变成如此漂亮的女子,像仙女般脱俗,就连那百花园中的牡丹也失色了。我搞不懂,也不想懂。就像妈妈说的,我会明白的。那还有什么好烦恼的,现在我就只要好好的看着他,陪着他,就足够了。

仅此而已

爱情是一个人的事。

杨小艾猫在黑漆漆的房间里,在日志上留下这样一句话,然后起身,摸着黑去厅里,倒了一大杯凉开水,一口气喝见底。

时值深冬,水好凉,深入了六腑,浸入骨髓。只好躲进被窝,可被窝也是冷冰冰的,躺了好久也不见暖,杨小艾是怕冷的,从小就怕。

寒意就这样一直不断的侵袭着杨小艾,可她却不管不顾地耗着,仿佛对峙,谁比谁软弱,谁在谁之前溃败。

在这样深不见底的黑暗里,楼下的小店的音乐低迷,隐隐约约钻入。

这是二零零七年的冬天。

近年关的时候,这个南方城市冷得出奇,去北方的路被大雪冰封,杨小艾被这场百年难遇的大雪灾囚禁在了这个孤独的异乡,无人可傍。

夜已经深了,门窗都这么严实,可空气这么寒,杨小艾被冰疼。

这一年。杨小艾喜欢林家至已经太久太久,久到杨小艾已经忘了在遇见林家至以前,自己的样子。

这一年,杨小艾依然只是林家至的红颜知己,没有进一步,也没有退一步。

这一年,杨小艾只能识趣地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保持长久以来的缄默,不捅破那层透明的薄膜。

杨小艾是识大体,懂得察颜观色的女子。

她知道,那其实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她知道,那个人的内心有太多可能,不能够被她把握。

用红颜知己这个名义才能留在他的身边。不远不近,恰如其分。

如此,也是圆满结局的一种。

这一年,这个寒冷的年关,杨小艾终于尝试着放弃,这个念头好冷,比这天气更让杨小艾难忍。

可是,还是要结束,尽管从未开始。

二零零三年。

杨小艾还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如花姑娘,单身。

身边的男人女人们,开始成双成对。这些青春伙伴们没有对她见死不救,她偶尔会被他们拽着,一起逛街或游玩,可聪明一点的人儿啊都明白,这种电灯泡只有白痴才无知无觉跟随在他们身侧。

于是,单身的杨小艾渐渐地把自己分离出来,找些借口推脱。

许多空余的时间,她无所事事,只能上网,看,看别人写的日志,自己偶尔也写点心情。

什么风花雪月,什么天长地久,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如此青春美好的年纪,别人都轰轰烈烈,只有杨小艾,将生活过得像个在校的学生,只不过由三点一线,变成了两点一线。

杨小艾不想什么情啊,爱啊,那些事多伤人,她只需要打发时间。

可是,这一年。杨小艾遇见了林家至,仿佛宿命。

宿命是什么。

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掉;该走的总会走,留也留不住。

这一年,“杀人”游戏慢慢地盛行,到了秋天,已经风靡全城。杨小艾经常去的BBS里有一群人,每逢周末都会约在市中心的那家餐厅,吃饭,游戏。

杨小艾不常去,杨小艾虽然年轻,却是一个懒散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周末宁愿呆在家里狠狠地睡。

然而,每个月总有这么几天,按捺不住寂寞。

就这样,杨小艾与林家至在那场杀人游戏里遇上。

十几个人围坐于大圆桌。林家至恰好在杨小艾的正对面。也不知是第几眼,杨小艾突然觉得对面的男生很好看。

脸上的笑容温和。

阳光,健康。

穿着格子衬衣,白球鞋。

说话不紧不慢,一字一句,清晰明快。

心突然就狠狠的跳了一下,仿佛被什么击中。

一直不相信的一见钟情,莫非就是这样?

杀人游戏,杨小艾不常玩,很生疏。

许是朋友觉得她不够娴熟而不喜,总是刚开局或中间就被杀。而小艾的运气也不好,玩了大半夜,也没能成警察或杀手。

而林家至,时而杀手,时而警察,大半夜都精彩纷呈。

杨小艾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叱咤风云,越看越喜欢。

终于有一局,杨小艾是杀手,心底微微紧张,手心全是汗,庆幸这游戏是无声的杀人而无需触碰,跟随法官的指令,抬头的时候,看到对面的另一个杀手,竟然是林家至。

杨小艾的脸刷地红了起来,而心情竟然慢慢地放松下来。林家至是一个好杀手,杨小艾只需要配合。

两人的默契真的无懈可击,不能发生声音,通过无声交流,他们的选择惊人的一致。在每个人辩解的时候,他们俩会互相攻击来混淆平民与警察的注意。

毫无悬念,这一局杀手胜。

这是整晚的第一把杀手完胜,警察在他们的完美配合下含冤而亡,剩下的平民再无还手之力。

这也是整晚的游戏里,唯一的一次杀手胜利。

直到这晚的游戏将要散场的时候,那些熟练的杀人游戏者才看清楚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有着无比巨大的潜力,只是她不愿意用心去游戏。

也就在游戏结束离开的时候,杨小艾才有了机会接近林家至,向他说一句。

合作愉快。

而后,一群人转战另一个地方宵夜。

初次见面,杨小艾与林家至相谈甚欢,渐有成莫逆之交的势头。

或许是那次杀人太成功,林家至才会与这个普通平凡的杨小艾成为知己的吧,很久以后,杨小艾这么想。

二零零五年。

这是波澜不惊的又一年。

而对于杨小艾,这一年只有一个词,忍受。

她按捺住许多情绪,扮演着一个死党的角色,站在林家至的身边,看着他在一群朋友里游刃有余的玩耍。

林家至是一个温柔的好男人,换言之,林家至是一个游戏感情的人。对谁都不接受也不拒绝。所以,很多女人奋不顾身地跳了进来,拔不出足。

杨小艾偶尔会被林家至带着外出,陪他去赴另外朋友的约。偶尔有男人。杨小艾看得出他们眉目间的暗语以及对方笑意里的某些意味。林家至的身边有太多女人的足迹。杨小艾是最普通最不上镜最让人过目就忘的人。

但是,林家至总是慌忙解释,这是我的兄弟,兄弟。将手重重的搭在杨小艾的肩膀上,杨小艾知道他的意思,赶紧解释,我们只是兄弟,您别误会。

对方会煞有介事。哦,拖个长长的尾音。

当然,林家至约会的对象里,八成是女子。杨小艾是一个挡箭牌。

他们运用了在杀人游戏场上培养的良好默契,只需要一个眼神,她就明白林家至的意思,然后表演得淋漓尽致,或者给林家至挡掉他不喜欢的女子的糖衣炮弹的轰炸,或者是乖巧的在他成功勾搭之后功成身退。

只是,杨小艾有些患得患失。

林家至不是个好男人,可是女人都是这样,男人非坏不爱,不是吗?杨小艾只是喜欢上了这个男人,明知他心未定,明知他不会是任何人的专属,明知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可能,明知不会有任何结果却还期盼。

她渐渐掩藏不住心里的那些念想。

她把自己逼在一个死角里,出不来了。

她只是林家至的死党,是他的好友,是他的兄弟。

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