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楼下的冤家
她是个精致的女人,住楼上。他是个率直的男人,住楼下。他喜欢过自由散漫生活,即便太阳已经偏西,他仍然窝在被子里。零点时分,他可能就着一盏温和的灯光冥思苦想。他的收入来自那些潇洒的文字和灵动的色彩,他觉着身体的每个细胞都流动着艺术的才华,难免拥有高傲的自信。她喜欢踩着美妙的音符翩跹,那个时候她是个无与伦比的女神,优雅不可侵犯。她同样有着不可冒犯的敏感。
黄昏时候,他很有一种跟人聊天的冲动,最好是个陌生的有气质的女人。她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她拖着很大的皮箱,眯起眼睛打量不熟悉的环境,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一处,谁也没有服输挪开的意思,盯着对方足足有三十秒,他溃败。她随意的掠掠秀发,不屑的笑,他感到愤怒受了不小的侮辱。她提那么大的箱子爬楼力不从心。她在心里骂他不懂怜香惜玉,为什么会有这个荒唐的想法,她说不清楚。等她好容易爬到三楼,他倚站在门前,漫不经心的吹着口哨。女人不能容忍他的嚣张,有意的轻声的骂一句‘臭男人’,头也不回的继续向上。等她收拾停当,想起刚才他得意的样子,仍有怒气,于是打开音乐劈里啪啦的跳起疯狂的舞段。咯咯蹬蹬的响声非但没有影响他的心情,他放肆的大笑。第一次见面第一回合的较量,以他的全面获胜告结。
楼上的女人生活的井井有条,早晨八点准时出门,下午六点左右回家,然后惹人口水的菜香飘出很远。他是个嘴馋的人,经不起诱惑,拎着她晾晒衣服时不小心掉下的有点令人难堪的内衣,敲开她的门。她冷冰冰的把他拒之门外,愠怒的接过内衣,连半个谢字都没有。他贪婪的闻着浓浓的香味,咽着口水悻悻的离开。她突然觉着这只‘馋嘴的猫’不是太可恶,第二回合她大获全胜。
通常晚上八点到十点是他创作最强的时候,可是楼上的舞步颠的他心烦,他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奔跑,始终不能写出满意的句子。他忍受不了蹩脚的文字出现在自己的文章里,于是在她又一次起舞的时候愤怒的砸开她的门。她的胸脯因为刚才激情舞蹈而一起一伏,她不能理解眼前这个男人为什么像街上的乞丐衣衫不整,她多少感到一点恐慌,不自觉的扯住胸前的衣服,他没有注意到她的这个细节。他的语速很快,她缺少反应的时间。她终于做出反击,“我在自己的地盘,喜欢做什么,能做什么,你管不着。”她的确蛮横不讲理,对于漂亮的不受半点委屈的女人,他总是回天乏术。最后不得不用哀求的语气向她请求不要再在晚上跳舞。她闪着好看的眼睛,提出两个条件:第一,以后她的东西掉到楼下,他有义务无偿的给她捡回来;第二,他要随时做她的忠实倾听者。女人的刁蛮是天生的,他只好答应。
她的男友移情别恋,爱上富家小姐的钱,提出分手。她一个人跑到酒吧里喝酒,把自己灌醉。楼上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响,晚上八点的时候,她还没有回来,他开始担心。他不想骗自己,爱上她是不能逃避的。八点半的时候,她晃悠悠的回来。他跑下楼,把她背上去,没有找到她的钥匙,只好让她躺在自己的床上。她难受哭了大半夜,他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做个安静的倾听者。他才知道她是个如此的性情中人,他忍不住冲动,轻轻的亲了一下她的脸蛋,虽然不是君子所为,也不能说是可耻。他决定爱她一辈子。第二天她醒来,后悔昨夜的失态,同时害怕发生不好的事情,紧张的盯住他的眼睛。他的淡然一笑,恢复了她的平静。她掩藏着自己的忧戚,她以为这种伤痛只能靠时间慢慢愈合。
她在他的面前一如既往的是一副凛然不可追求的表情。两个人的争斗并没有因为她的失恋停止。
他的第一部出版,约上四五个好友小聚庆祝。她偏偏不接受邀请,让他的脸上多少挂不住。男人在一起谈论的话题不外乎金钱和女人,既然事业小有所成,更该爱情锦上添花。他借酒壮胆,向她表白。她挂断电话不给机会。他回去的时候,她的灯还亮着,他醉醺醺的踱进她的屋子。她毫不客气的把他推出去,完全不念上次醉酒时他的帮助。她才不相信酒后色胆包天的男人值得依靠。他喊给她听,这辈子非她不娶。她端出一盆冷水浇在他的头上,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像个失宠的馋嘴猫。他乖乖的转身下楼,女人真是好变的动物,她的泪水不争气的流出。
他似乎真的生她的气,一连几天都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而且身边出现漂亮的女孩儿,其亲密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对恋人。她不愿意多看他一眼,虽然她不愿意承认已经对他有好感,那种感觉确实是人们所说的吃醋嫉妒。她是倔强的,不可能低头。他故意炫耀幸福,跟女孩子走过她的身旁时高声说笑牵手追逐。说也奇怪,过了几天,那个女孩没有再出现,她猜测两个人一定是掰了。她得意洋洋,见面打招呼的方式都变的很有嘲讽意味。“Hi,没跟女朋友在一起?”他并不生气,却露出胜利者的微笑。女孩不是别人,是他的亲妹妹。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她感到失败的阴云笼罩在头顶。
时间大约是零晨一点,他听到楼上的声音不对,听说最近小区有小偷入室行窃。他来不及多想,抄起水果刀直奔楼上。门虚掩着,他轻手轻脚进去,在她的卧室里一个盗贼打着手电筒匆忙急切的寻找钞票首饰。她仍然在做梦,睡得香甜。他猛地打开灯,突然地光明把盗贼吓得可以,以为一场生死搏斗即将开始。他闪开身子给盗贼留出一条道,那家伙当下冲出逃脱掉。没等他长舒口气,她惊叫一声扑进怀里,不说一句话。表面上看去她是个无所畏惧的女豪杰,真遇歹徒不还得坚强的男人保护。她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假装睡觉,希望破财免灾。出乎意料他英勇现身,处理的方式尽管没有电影里的精彩,足够消除她内心的疑虑,她做出人生最壮烈的决定:以身相许。
爱情自然而然的降临,他吃她做的饭菜,她读他写的文章。爱是讲缘分的,要不然楼上楼下的冤家怎么能做浓情蜜意的恋人呢?
在树下散步
今年春天,似乎只是经过了几个夜晚,木棉花便呼的一夜全开了。再过了几个并不明媚的清晨,那些挂在枝头的“玛瑙”又不声不响地飘飘然随风谢了。对于南方的季节特色,我从没有特别的留意。可是每一年的初春,我都会盼着木棉花开。在初春的寒意里,看到她们固执地用最亮丽最温暖的颜色开在最高的枝头。盛放的花朵会让人忘记了旧年冬的寒意,提前感受到新历年的阳光,所以,我总认为木棉是希望之花。在你经历了许多挫折突然看到寒冷之中绽放的艳丽,会感觉似乎有一股暖流承载着潮湿的心情。
木棉花谢后不久,绿城的街头便会花团锦簇,最惹眼的就是美丽的紫薇。紫薇开放之际,紫荆花也开了。绿城开始姹紫嫣红,树上的花,地上的女人,都用最艳丽的颜色打扮着令人欣喜若狂的春天。
我一直怀念,十年前,在武汉市的某个街头,高大而浓密的梧桐树洒下浓浓的树阴。一个十七岁的洪湖男孩子,勇敢地做了爱的忠实信徒。不管我走到哪里,总走不出他的牵挂。长久的一次离别后,我们在武汉市相聚。他静静地陪在我身边,从武大校园门口走出来。那条林荫道,特别诗意。我想像着一个系着长围脖,穿着长衫的男子与一个剪着齐耳短发与格子旗袍的青年女子曾在世纪之初的某个黄昏这样静静地走过。看着眼前长长的绿色隧道,似乎这样静静地走着就会走进世俗之外的另一个世界,走进理想的快乐门。高大的绿色梧桐将天空撑得高高的,我们穿行在神圣的绿色殿堂里,所有浮躁与不安的心绪都平静了,只愿意这样静静地相伴着走到尽头。
前些年,在南方一个小城。认识一个并不爱我的男人,他也愿意陪我一起散步。于是,那一晚,我们披着密密的雨丝,静静地从开满紫荆花的长街走过去。抬眼看去,昏黄的灯光下,远处那些美丽的花影湿润而朦胧。可是近处的花枝婆娑着,时时有嫣红而娇嫩的花瓣缓缓坠落。花瓣便跌在我的发梢上,我伸手去接,又跌在我掌心里。如果不是在那样清冷的孟春的雨夜,如果是在阳光明媚的时候,我穿着拽地的长裙,在这样花瓣纷飞的树下,会像个最浪漫的新娘。那个时候,我刚与建分别,所以触景生情,容易伤春。我的眼睛模糊成一片,不忍再看一地的残红。慢慢地走在红雨中,心痛如一把尖刀直刺着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他不说话,默默地陪在我身边。在那个春末夏初,紫荆纷飞的街头,我们在为我的婚姻举行一场最隆重的葬礼。后来,我的泪洒在脸上。他默默地将我拥进怀里。那是一个男人最绅士的举动,当女人流泪的时候,毫不吝啬地献出他的胸膛,给她个可以暂时慰藉的怀抱。
前一年,是在南宁,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初春的黎明,晨光初露。他用摩托车载着我,穿过开满了木棉花的白沙大道。凉爽的风迎面吹来,将青草的味道卷进我衣袖里。我很久没有起那么早了,将清新的空气大口的吸进肺里,开心得高声尖叫起来。在木棉树下,紧紧抱着他的腰,将脸贴在他宽阔的背上,眯着眼睛,看着头顶那一片“红云”浪漫地飞过。
我喜欢在树下散步,而且一定要是成片的树。不管它花开满树,还是绿叶成阴,或者是褪下所有衣裳,只剩下苍劲而伤感的枝干。
如果你愿意,也可以体验一下,漫步在树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要是被一大片树林包围着,你便能体会到逃逸后的轻松或被柔软包围着的心境。绿的叶,盛放的花会给你如梦的感觉。仿佛不管走多远,都有他的呵护与陪伴,一直到黄叶飘零,天荒地老。然而也正是在这样的景色里,你也最容易一步一步走进内心的悲伤或甜蜜。
我一直希望拥有一片永远走也走不到尽头的森林,与那个牵挂的人,相携相依。不管方向在哪里,只要漫步在树下,幸福就是我们脚下的影子。
一个喜欢喝绿茶的女人遇上一个喜欢喝咖啡的男人。咖啡,高贵而有内涵,适合一个人静静的品尝。需要氛围的烘焙,情调的泡制,音乐的洗炼,情绪的渲染,因而韵味无穷。绿茶,淡泊而宁静,适合在山野小筑煮水轻醅。需无纤无尘,无欲无求,无悲无喜,方可以茶熏性。
喝咖啡的男人说,喝咖啡的人会忠情于自己的品味,不随意更改,喝惯了蓝山的人,他只会选择蓝山,而且一杯就够了,两杯以上都属狂饮,牛饮。所以对咖啡必定用情至专。绿茶的第一次因为掺着杂质,往往很快被倒掉,最好最纯正的味道在第二次,添上几次水,味会越来越淡,然后渐渐淡如白水。绿茶的味道不能长久,所以我不敢轻易品茶。
喝绿茶的女人说,我喜欢喝茶,难得一品。因为茶质纯朴,生在深山,源自布衣之手,从未沾染尘世的糟粕,第一次的倒掉是为了涤净尘世的浊气,让山水的灵气回归尘土。我向往咖啡的浓郁,爱慕咖啡的芬芳,只恐自己平淡的胸怀承受不起太多的内容,所以喝咖啡只是心里一个永恒的奢侈的愿望。
每个周末,品咖啡的男人总会与喝绿茶的女人相遇。他还是喝他的咖啡,她还是品她的茶。当咖啡的味道在空气里蔓延,茶的烟霭在咖啡的味道里缭绕。
他想:品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想:咖啡究意是什么味道?
因此,喝咖啡的人心里想的是茶,品茶的人心里流动的却是咖啡。
五周以后,喝茶的女子早早来了,喝咖啡的男人却失约了。她没有心情等待,服务生照例端上一杯绿茶,她看了看旋转在杯底的绿色叶片,流着泪果断地说:“给我来杯咖啡。”喝咖啡的男人在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他没有忘记今天是该出外喝咖啡的日子,会议进行中,他打通了秘书的电话:“麻烦给我泡杯绿茶。”“绿茶吗?”“对,就要绿茶。”
喝绿茶的女人心想,咖啡的味道原来如此纯滑,热情,高雅,它不是利用味觉来征服人,而是从心里掠夺你所有的思想。喝咖啡的男人明白了,原来绿茶让你心绪宁静,仿佛走进了世外桃源,走进一个无争无欲的纯洁境界。
下一个周末终于来临了,他没有点咖啡,她也没有叫茶。他等待着,她也等待着。服务生过来了,“请问两位喝点什么?”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他们异口同声的回答,他说“茶”,他决定从此跟她一起平淡;她说“咖啡”,她要追随他的高雅。
男人握住了女人的手,“不妨我们来一次咖啡泡茶吧,用我的热情与高雅来泡制你的淡泊与宁静,让你的茶溶解在我的咖啡里,那样我喝的咖啡里有你,你喝的茶里有我。”
喝绿茶的女人决定去爱喝咖啡的男人,她要尝试茶泡咖啡的味道。
当咖啡拥抱着绿茶在精致的杯子里如跳华尔兹的女子的裙边一样热情的旋转时,咖啡茶的爱情诞生了。
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