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子,岂能提笔?
人手,加上心,才能。
书的内容不多,如下:
我虽愚拙舌,
爱意令我歌。
卿乐我亦乐,
风琴伴雨瑟。
不漂亮却工整的字迹,青涩的文笔中,蕴含着强烈爱意。
我爱卿风!
藏头诗,让人惊喜。
简单的字句,令她着迷。
她夺门而出,一秒都不能再等。
恨不能立刻出现在他眼前。
她终于看见了她,紧紧抱住,许久许久,两人才终于分开。
乐雨王子看着她。
理了理她的头发。
魏晓溪下猛然意识到,自己一夜未眠,想必已是憔悴极了。
她不自觉地后退,用手捂住脸。
但王子,却将她的手握住。
又凑近了一步,轻轻说:“别躲,很美。”
她的心,在此刻融化。
身体已不属于自己。
真不争气!
身体却说,我先于你的意识认明,眼前的这人,便是你的另外一半。
“我写的诗怎样?”王子问。
“什么嘛,那能叫诗?”
“怎么了?你不喜欢吗?我可是花了一整夜的时间!”
“就这么几句,花了一整夜,你可真是傻得执着。”
“好吧,我就把这话当作是一种认可好了。对了,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吧,它其实是一首藏头诗,并且,我们俩的名字,都在其中哦。而它的大致意思是,我虽然不善歌唱,但一定……”
“不用了,我懂。”
魏晓溪打断了王子的话。
“我懂,你当然懂。”
就在两人浓情蜜意之时。
一声可爱的呼唤,从门外传来。
“乐雨哥哥,你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