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图之万金,比之匪人第一章(2 / 2)

薛雪麟跟着走,心里盘算,既然二万金并不喝酒,而且十分坚决不要喝酒,那么自己刚才所想的计策,想要把他灌醉,让他酒后乱性,让阿美翠丝服侍二万金过夜,甚至可以让二万金去抱自家妹子,把生米做成熟饭……此计看来是行不通了。还得另想别的计策。要收拾这二万金真不容易,但无论如何也得找机会收拾起来!

接下来的宴会,结果是不欢而散。

吉义万没想到,伏长生邀请自己去饮宴的目的,原来是为了索要神木棒!

由于神木棒原是伏长生的哥哥伏龙炎所拥有过的东西,伏长生想要把它讨回去。嘴上说是赎回,拿了价值几百金的金银珠宝要跟吉义交换。

吉义简直目瞪口呆。没想到竟有这种人,自己救了他,他没有怎么感谢,反而要讨回宝物。

本来按道理,吉义救了伏长生及其全军,就算拿千金来答谢吉义,也不为过,哪有借宴会之机拿出几百金就要交换至宝之理?

吉义当然不会答应。一来,神木棒如今对吉义十分重要,能够让法力很有限的吉义有办法实现法力源源不绝,战斗之时通过击打碰触敌人法师来补充自己法力,以战养战,意义非凡!二来,吉义凭本事得到这件至宝,甘冒大险出生入死才得到,凭什么要给人赎回?三来,哪怕是原主伏龙炎还没死,也不可能让吉义还他神木棒!毕竟伏龙炎也不是这宝物的固有主人,也是凭本事夺取的。这宝物历来辗转于多少人的手中,不知曾有过多少的主人。难道以往的主人或其亲友,来向吉义索要,吉义都得还给他们不成?

正所谓:“天命无常,惟有德者居之。”宝物也是这个道理,并非谁人所固有,只应给有缘分又有能力的人得之。没有能力的人得了宝物,其实容易惹祸,结果反而不妙。

伏长生是家中幼子,自小骄纵的人,没有跟随父兄辛苦创业的经历,迄今做什么也不用功,见识浅薄,却还偏偏自以为是。他以为他有了神木棒,就可以在江湖上横着走了!岂知神木棒并非随便什么人都能用好,必须要很高强的武艺、很丰富的应敌经验。吉义要不是从小打野兽、长大打敌人的许多年经验,怎能把神木棒使得出神入化?伏长生连这样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凭着在大哥死后被人推为首领,不劳而获取得的地位,便敢任性妄为,要“赎回”大哥生前拥有过的神木棒。

吉义却不用迁就伏长生,直接拒绝。也不用多讲道理,与其讲理费心费力,没这个工夫。横竖江湖上明理的人,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就算传出去,也不能说吉义不对,要说也只能说伏长生不知好歹。所以吉义并不怕他,说得不欢快了,就告辞离去,好在也没喝酒,昂首阔步而去。

伏长生要头领们拉回吉义,要再好好理论。头领们暗暗懊悔,真不应该叫这样一个人来继任首领,真是丢人呐!他们没人吭声,没人要去拉回吉义。几个女将稍微劝一下伏长生,说神木棒已经是人家吉大侠的了,人家不肯交换回来也没办法。伏长生听了默然不语。

这时候薛雪麟突然心生一计。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