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我们现在去哪里?”
“就去那个孟平镇吧!”
“行!您坐稳!”
……
在询问了杨建一声之后,郑长顺发动汽车,几人向着孟平镇所在的位置飞驰而去。
孟平镇,就是杨建过来之前,路上经过的那座小镇,就算是以他的眼光来看,那座小镇都还算繁华。
虽然在那小镇之上,有着文军的一座赌场存在,不过在童大军等人都已经死在这里的情况之下,那座赌场就算想要对杨建等人做些什么,也根本就没有了那个能力。
……
孟平镇西北方向,三十里之外,嵇山矿区,由一排排竹楼所组成的一个简陋山寨里面。
一个三四十岁左右,面色阴沉,穿着一身唐装的男子,他挂断电话,直接拿起面前桌子上的一个陶瓷杯子,狠狠往地上一摔。
只听‘砰’的一声,那陶瓷杯子直接摔了个粉碎。
这唐装男子,便是文刚的堂哥文军,十几年前,在国内犯了重罪,他出境潜逃至此。
经过这些年的打拼,他能够拥有现在这份基业,已经足以称得上是风生水起了。
俗话说,富贵不返乡,犹如锦衣夜行,在文军发达之后,其实有不少叔伯兄弟偷渡到这边来,跟着他混饭吃。
不过那些人到了这里之后,一般也就是在他手下混上一段时日,然后便不甘寂寞,走那些歪门邪道去赚快钱,对此,文军也不方便多说什么,毕竟,人各有志,而他自己,所走的也不是正路。
虽说那些人走出去之后,文军对他们也还算照顾,但却依旧有人,丧命在这异国他乡。
每一次发生这种事情,除了自责之外,来自家里面那些长辈们的数落之声,也令的文军有些愧疚。
作为他堂弟之一的文刚,如果真出什么事情的话,肯定是文军不想看到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在杨建提出交换人质之后,他才没多做考虑,便直接一口答应下来。
当然,答应归答应,也无法掩饰他心头的愤怒,毕竟,他手下的童大军等人,可都是丧命在了那个杨建手中的。
“老板……”因为杯子摔碎所产生的动静,两个赤着上身的年轻人,已经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他们恭恭敬敬冲着文军行了一礼,问候道。
“卷毛,你过去矿区一趟,将前两天送进矿里,名字叫做袁文定的家伙给我找出来,押送到我这里来!”
“灰狗,孟平镇之外小山脚下那块地方,你应该非常熟悉,给我安排个狙击手过去……”
皱眉略一思索之后,文军冲着面前这两个年轻人,吩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