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9章:帝国特色(2 / 2)

明末黑太子 牛笔老道 2746 字 8个月前

为啥不将这一段段的铁路连起来呢?

其中的原因有很多!

两广铁路,广东投资占九成半,为啥不将铁路修到粤北的曲江,而是修到了广西的苍梧呢?

原因就是往苍梧修铁路,沿途会经过佛山、肇庆、德庆等富裕地区,而且不需要翻山。

如此修铁路可使成本降至最低,却可利益利益最大化。

故而广东当地,从巡抚到士绅,走积极支持将铁路修到广西去,反而反对往本省的曲江修。

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南方宗族势力比北方大得多,修铁路的阻力也就大很多。

修建干线铁路由朝廷掏钱,但需要征得当地宗族的同意,才能进行征地。

对于南方各地,某皇帝也懒得跟他们浪费时间。

只要对方不反对朝廷的移珉命令,那就不需要搭理他们了。

鉴于以后要搬家到位于鄂木斯克的新都城去,朱慈烺就不打算将南方各地的铁路连为一体了,这样刚好还能给朝廷省点钱。

某皇帝唯一不能容忍的就是当地反对朝廷的移珉命令,谁敢反对,谁就得去挖矿!

多半矿区都位于关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变相移珉了……

移珉有三个等级,上等是自愿迁移。

即百姓自己主动申请迁移到本土以外的地方去定居,这种移珉享受的待遇最高,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海外属地,并可随意挑选符合自己心意的土地类型。

有林地、耕地可选,先到之人能选到气候宜人,且靠近河流,便于灌溉的沃土。

有钱的话,甚至可以自己买个湖来钓鱼玩……

中等就是由朝廷下达命令,迁走全县的百姓。

这种移珉就是被指定地点定居了,没法挑选大地盘,但可以选择属于自家的小地盘。

待遇比前者略逊,不过也完全能够让家家户户都满意。

毕竟一家几百亩,甚至上千亩土地,那是本土地主才有的待遇。

下等很简单,不服从命令,全家先去挖矿十年,之后滚到某个地方去屯垦。

在大明本土,持有故土难移想法之人有很多,尤其是那些富绅。

他们不愿意走可以理解,毕竟大家大业,搬起来比较费劲。

但是他们煽动自家的佃户,也抗拒朝廷命令,那就不能姑息纵容了。

对于这些冥顽不灵之人,朱慈烺的对策很简单,先查当地官吏,轻者永不续用,重者抄家灭族。

谁敢反对移珉,那就是大明的敌人。

对于敌人,不需要有丝毫的怜悯之情。

三法司先派人下去查,还不行就上厂卫。

胆敢阻挠厂卫办案,一律按谋反论处!

朱慈烺不想听到任何不能迁走的理由,就想知道办没办,办得如何了!

在这个问题上,必须采用零容忍的方式来解决。

纵容一家不搬,可能全村,甚至全县的人就都不搬了。

你就是把祖坟里的棺材挖出来带走,也得给朕搬到海外去定居!

所有百姓,就两个选择,要么搬到海外,要么搬到矿区!

选择前者,穷苦百姓也能得到地主的待遇。

选择后者,富绅地主也能获得奴隶的差事。

对于那些不通铁路的偏远山区的百姓,某皇帝就优先照顾他们。

就算是再过一百年,这些地方可能依旧受穷。

要么缺地,要么缺水,要么两样都缺。

搬到北地、东地、南地等任意一个地方,都有大片等待开垦的平原。

谁要是敢说自己分到的土地不够养家糊口,要么是当地官吏的问题,要么是该人在信口雌黄。

凡是去海外定居的人家,哪怕是小两口,最少也能分得三百亩土地。

一亩地产一石土豆,总产量也有三百石之多,前五年还好不需要上税。

三百石就是五千多市斤,这还不够两口子吃,那真是一对猪夫妻了……

根据外海各地的汇总,土豆亩产至少在两石以上。

三百亩的产量就是万斤之多,那就足以养活两口,连带生娃所需了。

凡是移珉之人,头一年由朝廷发粮,同时还会发放生活用品,自己背个包裹就可以过去定居。

某皇帝也不会一味展示自己的强硬手段,还是会软硬兼施的。

每个省都有率先移珉的模范府县,朝廷每年都会派前迁过去且表现优异的百姓回来做宣传。

有照片与电影为证,加上绘声绘色的说辞,自然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毕竟天下还是穷人占大多数,想过上地主般的好日子是所有穷人的一致愿望。

去海外当地主???

在本土田租高居不下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了这条不归路。

搬过去倒不是会死,只不过可能有生之年都不会返回故土了。

可是随着报纸上说,皇帝在北地大力建设新都城。

未来可能也要搬过去居住,百姓们的抵触心理就大为减弱了。

或许皇帝就把新都当成避暑之地,可毕竟也会过去住一个夏天。

既然皇帝都会去北都,而且前番报纸上也说皇帝亲自过去视察了城市建设情况。

那么自己带着家人过去,也就可以放心一些了。

最简单的想法就是,只要昊菁皇帝去住的地方,条件应该不会太差……

是啊!

某皇帝是不会去开荒打野的,还是由百姓们亲历亲为啊!

光是北地、南地还是东地,都欢迎百姓过去定居。

尤其是地广人稀的东地的东海岸地区,大明百姓过去当地主也行,当农场主也行,当渔船船主也可以。

获得了来自二皇子的内部消息,最先过去定居之人,甚至可以一个银币都不掏,就堂而皇之地拥有了一栋荷兰人留下的小洋楼。

新阿姆斯特丹已经更名为“纽要城”,即“枢纽要地”之意,过去定居的几乎都是抱二皇子朱祥圳大腿的家伙。

该城的城建状况在整个东海岸最为完善,在整个东部地区也仅次于查理二世时期的新伦敦城(亚特兰大)。

新伦敦城那边的气候比纽要好得多,可惜当初黄廷与郑成功率部围攻该城时,可是弄死了不少蛮夷。

而纽要城当初是荷兰人完好交给郑成功的,没遭到任何程度的破坏,在郑军仔细搜寻之后,并未在城内发现尸体。

故而这里便成了次选的移珉定居之地,也是整个东部的首选之地,东地的首选则是全年入夏的长滩。

长滩本来是座军事要塞,后来随着移珉的增多,逐渐发展成整个东地最为宜居的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