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海军能击败荷兰东印度公司纯属侥幸,而且东印度公司的舰队也不是荷兰海军主力,即使将其击败也不能说明明国海军有挑战霸权舰队的实力。
一切都要实际打过之后才能见分晓,按照纸面实力来算的话,其他国家的海军都得对霸权舰队俯首称臣。
而那些遭到致命一击的船主们则不这么认为,自己的武装商船起火,那就距离报废为期不远了,要是发生爆炸,那就等同于已经报废了。
有些在火线上奋战的船主们已经意识到,对方发射“东方恶龙”的速度要远远超过己方火炮重新发射的速度。
这就意味着己方进行一次齐射,对方能发射两三次之多。
究竟是用炮弹打烂对方战舰,还是反过来,那就要赌运气了……
本来在对撞之前,进入三百英尺的距离是最适合武装商船开炮的。
可是这次海战与以往截然不同,这个距离成了“东方恶龙”出没的地带。
距离远还好说,距离敌舰越近,被“东方恶龙”命中的几率就越高。
一旦撞船,除非短时间内能够摧毁发射这种武器的士兵,否则己方船体一定会被点燃。
有了这种武器,等于明军的每艘战舰都变成了极其可怕的纵火船。
不论是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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