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最好就不要掺和了,没人能证明陈必谦是个清清白白的清官,一旦东厂和锦衣卫将抄家的财产公知于众,数额较低还算好办,若是相反,那就保不齐成为第二个“黄豆公”了。
《大明律》规定官员贪墨可是要被剥皮实草的,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连胡惟庸、李善长这样的股肱之臣都未能全身而退……
他陈必谦胆敢在朝会上跟太子作对,这要是被小太子抓住了把柄,那还不是被往死里收拾?
陈必谦既无勋贵之爵位,又无外戚之关系,仅凭东林身份,反正这帮大臣是不看好他能咸鱼翻身。
“sd巡抚颜继祖何在?”
今儿个朝会就从昨天的事情开始吧,这是幺鸡昨天在蹬景山的时候,忽然想起来的。
“臣在!”
颜继祖被第一个点名,心里“咯噔”一下,按理说应该说说陈必谦的事,他被太子拎出来,顿时心里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难不成太子事后反悔?自己该不会这么快就被重新下狱了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现在都站在大殿上了,想缩头都晚了。
幺鸡慢条斯理地将自己的所感和盘托出“昨个下午退朝之后,本宫去煤山散心,不经意间想起爱卿在朝会上提及蝗灾之事,本宫心中很是不解,既然蝗虫危害庄稼,所过之处。作物尽没,为何sd地方官员不组织百姓扑杀蝗虫呢?再者说蝗虫也是食物,最起码比吃草根树皮强得多吧?”
你们这群废物,除了伸手向老子要银子,还有多大作为?
江河决堤要银子!
田地干旱要银子!
连特么蝗军来了也找老子要银子!
想起这事都可气,你们就瞪眼看着蝗虫把庄稼都给吃光?
一听说是这事,不是自己要被重新抓回去,颜继祖不由内心大定,飞快地组织了一下措辞,旋即解释道“启禀殿下,此事微臣略知一二。其一,蝗虫虫卵于大旱之后孵化,瞬即动辄数以万亿计,如此惊天数量,百姓扑杀极为困难。其二,蝗虫乃是飞蝗,从天而来,从天而去,各地即便提前得知他地消息,面对转瞬即至的飞蝗大军也往往是措手不及。其三,百姓中仍然有很多人信奉蝗虫乃是神虫,乃是携带天威而来,黎民若是有意冒犯,则会遭到严厉的报应。其四,即便有百姓胆大敢食蝗虫,珉间也有食蝗或腹胀而死的传言。其五,蝗虫之蝗与皇帝是皇乃是同音……”
说到最后,颜继祖故意留了半句,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想必太子与群臣们应该都明白。
“爱卿的意思是,吃蝗虫就是在吃皇帝?”
幺鸡直接把话挑明,反正吃虫子不怕事大,再说有关系那位还在乾清宫里躺着呢。
“微臣有罪!”
颜继祖可不敢再搭茬了,一句话说错,保不齐就落得陈必谦的下场,最好的也是被致仕。
“如此断章取义,咬文嚼字,真乃滑天下之大稽也!敢问诸位爱卿,哪位没吃过人参?照他们的意思,吃人参就是在吃人喽?”
每朝都有规定的忌讳,譬如百姓的名字不能与皇帝的名字同音,更不得同字。然后是朝代年号、天子喜好,凡是被划为禁区的内容,百姓都不得擅用。
不过在蝗虫的问题上,历朝明君基本上都对此事是比较开明的,据说唐太宗还在闹蝗灾的时候,亲口试吃的几只,并且边吃边责问自己嘴里的东西,为何要与珉争食?
被太子这么一问,诸臣均保持缄默,等太子下一步的说辞,免得帮助别人投石问路,大家又不啥,明显吸取了昨儿个的经验教训,被太子问晚餐菜谱,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见到没人接着往下说,幺鸡心里也猜出了大概,不动声色地说道“颜爱卿所言之后三条乃是以讹传讹之谬论,其目的便是谣言四起,让灾民失去抗灾自救之信心,使其被别有用心的反贼所利用。只要朝廷下令各地进剿蝗虫,必定将子虚乌有的流言击得粉碎!而第一和第二条,本宫也有对策。其一,临近地县在得知蝗灾情况后,须令百姓提前收割庄稼,虽有损失,可总比辛辛苦苦才养大的五谷都喂了虫子要好。其二,点燃收割之后庄稼的秸秆,形成防虫隔离带,用大火和浓烟阻断蝗虫的进攻路线。其三,每家每户都要行动起来,凡是还能走路的人,都要下到田间地头,抓捕蝗虫。本宫自仙界归来,已经获得此虫之机密。此虫营养丰富,五只蝗虫体内的养分便相当于一枚鸡蛋,贫苦百姓吃不起鸡蛋,难道还吃不起不花钱的烤蝗虫?至于食蝗腹胀而死……哈哈哈哈!那一定是吃得太多,撑死的!”
幺鸡小的时候就吃过这东西,烤好的话,也不算难吃,只不过外观很让人范围而已,烤蝗虫唯一的缺点也就仅此而已,这东西又没什么毒素,如果真有,那就说明地头被人下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