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威利“住进”神器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他人既然被合文郡给抓了,一直随身携带的财产、包括珍视无比的《偷天换日》自然也都落到了合文郡的手上。
《偷天换日》并不是一本修炼秘籍,而是一本技能书,无论是法师、战士、德鲁伊还是神职者,只要身具魔力,便能使用这上面记载的种种奇思妙想的技能,书里还记载着许多不能被称之为技能的把戏,就算是普通人,借助一些普通的道具也施展,这也是威利身为一个普通人也学了不少技巧的原因。
合文郡并没有细看,就明白了这本秘籍年代无比久远,估计不是他的瑟德同胞编撰的,作者也一定是他们的后人,这本书里面记载着一些他非常熟悉的词汇,而这些词汇集中在一起,就变成了龙夏人各个都喜闻乐见的一门艺术——古彩戏法。
威利并没有学习这些普通人也可以学的古彩戏法,他只学了其中锻炼手、身、眼、腿、口的法门,所以他没能成为一名“非正统”的游吟诗人,而是成了一个偷儿。
虽然没有可靠的考证,不过合文郡一直觉得,魔师戏法的起源跟大盗小偷脱不了关系,会玩魔术戏法的,偷东西的技术也一定相当高超,而做惯了贼的人,学起魔术戏法来也肯定事半功倍。
“初代祖师吕洞宾?说是蓝采和我指不定会信,毕竟蓝大仙穿女装扮乞丐那是有瘾的。”扫到页尾那句话的时候,合文郡不禁自言自语感叹了一句。
这书的作者也是虔诚,不写自己是谁,倒是把祖师爷的名字记在了上边,而且还交待要“继承绝学”的徒子徒孙们每月初一十五都得拜拜祖师。
不过话说回来,创出这《偷天换日》的家伙,也的确是个大才,这本技能书里面的内容包罗万象,说是技能,但是其中还囊括有许多炼金术与阵法,都是施展技能时的辅助。
合文郡坐在路旁的大石上把书粗略翻了一遍就收了起来,他并不打算学习这些技能,施展这些“偷天换日之术”需要很强且特别的基本功才行,想要练好那些基本功,没个三年五载十年八年的根本不成。
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合文郡随手一甩,一只金天鹅便出现在了地上,见风就长,瞬息间体积便堪比一头熊。合文郡一抬腿跨上了鹅背,金天鹅迈开两条短腿,便在杂草丛生的小路上一跳一跳地向前而去。
他现在孤身一人,其他人都被他收进“伊甸园”里去了,几个懒得走路的家伙找了个很烂的借口(坐船久了不适应),留下了合文郡自己“受苦受难”。
合文郡也不在意,反正以他现在的实力,除了神之外也没什么东西能威胁到他,再说他也不需要自己走,阿狄丽娜炼制的金天鹅不仅水陆空三栖,而且能大能小,速度也不慢。
就是有点硌屁股,还有点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