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废除童养媳陋习,禁止未成年人结婚(1 / 2)

欧元:“孩子由民政部门,或者司法部酌情参考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孩子的意愿判决,不得由父亲或者母亲单方面决定。”</P>

“这个说法很颠倒,但也还好,符合颠倒哥的公平逻辑……”</P>

这回倒没有什么人反应太激烈。</P>

欧元继续宣布:“男女14岁以下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重大人生社会决定,由父母等家长监护人说了算。</P>

监护人不得用行为和语言暴力教育孩子。</P>

碰到那些实在顽劣的孩子。</P>

父母要努力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P>

尽可能通过温和的手段好好教育,实在教育不了。</P>

最后交给社会去教育。</P>

变好变坏,听天由命。</P>

不要总想在家里使用暴力强行镇压。</P>

一个口服心不服的亲人待在你身边,你得不到他的爱,也得不到他的认可。</P>

你强行镇压他又!有什么意义?</P>

随时都可能在半夜勒死你,你还不如没有他算了。”</P>

哈哈——</P>

“好像也有道理!”</P>

“还是颠倒哥想得深远!”</P>

“看来还是我们肤浅了……”</P>

看到更多人理解过来,欧元再接再厉,继续宣布婚姻家庭,男女方面的变法改革:</P>

“禁止未成年人结婚,低于14岁的年龄,男女都不允许成婚。”</P>

“为,为什么?”</P>

“对啊,我有钱,丈母娘生下来,我就去接过来养着我招谁惹谁了?”</P>

“是啊!两家人都认可,你也不能去管吧……”</P>

欧元此言一出,又引起强烈的反弹。</P>

“咱们是人,不是畜生!”</P>

欧元严肃地批评道,“何况畜生尚且不会跟幼儿幼女交配。</P>

难道人就一定要畜生不如吗?”</P>

“……”</P>

欧元此言一出。</P>

问得先前那些反对强烈的人面红耳赤。</P>

是啊,这样问,谁还能反驳?</P>

“人要有人类的文明和科学。”</P>

欧元进一步解释道,“咱们中原之所以落后,总是反复被周边的蛮夷吊打;你们应该去深刻总结和反思我们的很多行为的正确性和先进性。”</P>

欧元说到这里,把鄙视的目光看向孔端友,“包童养媳,跟幼女行房这种行为;在猴群中都不会发生。</P>

为什么在我们整天宣扬儒雅的孔门教导之下,却出现了这种畜生不如的事情?”</P>

其他人也把幸灾乐祸的目光看向孔端友这位今日反复被欧元批判的衍圣公。</P>

“你们别看我呀!”</P>

孔端友一脸无辜,在心中委屈道:“我孔家之人又没有娶童养媳,也没有跟幼女发生性行为!</P>

你们自己要去做这些禽兽不如的事情,也能怪到我孔家头上?”</P>

“你们应该都能够意识到。”</P>

欧元扫视众人道,“我们的很多行为,很多社会流行做法,都是很垃圾,很匪夷所思的。</P>

新法禁止未成年人结婚,禁止跟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P>

否则以强奸罪论处。</P>

强奸罪为仅次于杀人放火的重罪。</P>

这也是我认同田大宽会被判处死刑的原因之一。”</P>

“那14岁以下的女孩子自愿付出也要被算成强奸罪吗?”</P>

“是啊是啊,人家自愿的呢?”</P>

又有人提出疑问。</P>

“自愿的也不行。同样按强奸罪论处!”</P>

欧元坚决否定。</P>

“那万一对方隐瞒年龄,自己才是受害者呢?”</P>

“是啊,那万一是被对方欺骗了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