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二章、虽千万人(2 / 2)

无论人还是马,挨上了不死也残。

而缳首刀如清羽惊鸿,灵巧刁钻,削!切!划!顺!

往往错身而过之后,对方才会捂着伤口倒下。

挡者披靡!

华雄就如被两头犍牛拉着的犁头,将滇吾的亲卫当成了松软的沃土,顺畅无比的破开!活生生给杀出一条血路来。

战马所过之处,殷红的鲜血、白色的脑浆、乌青的液体,还有那惨白的骨头渣子,不断往半空中飞溅。

断头与残肢同飞扬,凄声与惨嚎共争鸣!

这一幕不光让叛军看得目瞪口呆,就连跟随在华雄身后的七百羌骑,都震撼无比。

此子乃人乎!

胸腹中半点墨水都没有的杜县尉,脑海竟然冒出了这句文绉绉的话语。

当即也让骨子里的好战基因蓬勃,高扬着手中的缳首刀,再度喊出了那句让所有人热血沸腾的呼哨:“呜~~~呵!”

“呜~~~~~~呵!”

七百羌骑也整齐的呼应着。

他们几乎都是打小就在马背上长大的,又是华雄从几个部落里挑选出来的佼佼者,个个膀大腰圆,也个个深谙羌斗技巧。

哪怕是在高速冲锋中,也能调整阵型。

此刻,他们就将原先松散冲锋的散落,慢慢调整成为了五骑并肩的阵列。

人借马力,只需要在双方靠近的那一瞬间挥舞缳首刀,便利用巨大的惯性将任何人劈得头断肠流;或者将长矛急促的来个寸手刺,将让人捂着嗓子不断涌出的鲜血,跌落下战马。

以整齐的阵列,化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将叛军当成了熟透了的麦子,抽丝剥茧般一层层收割生命。

只是短短约摸二三十个呼吸的时间,华雄就带着羌骑,将滇吾的亲卫骑给屠戮干净。

不过呢,滇吾的运气很好。

斥候朗格尔是个机灵的,在亲卫骑冲出去后,他就伸手将滇吾拉上自己的战马,两人共一骑,往后方的军营奔去。

但是呢,滇吾的内心很憋屈。

他此刻的感悟,是“世事无常,就是生活的日常。”

还终于有机会体验了,前些日子去狩猎时,被他追逐着那只惶惶不安的小鹿,那种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感觉!

因为他身后,华雄一马当先锲而不舍的追逐着,两人的距离就差了不到三十步!

还因为自己是两人一骑,战马吃力下速度下降,慢慢靠近中!

更令滇吾愤怒的是,那个勇猛无比的家伙,好像是想生擒了自己。

因为对方一开始就射死了自己的战马,此刻都没有人堵路了,却依然没有将弓箭拿出来,一箭射死自己。

该死的!

回头看了一眼的滇吾,心中就忍不住骂了句。

他刚好看到了,华雄在挥手让身后的羌骑,在另外一个人的带领下,分出一半顺着岔路折进去了。

那条岔路的尽头,有几座高高耸立的粮仓

在没有自己的指挥下,守备在粮仓那边的族人,在仓促之间,能阻止粮食被烧毁吗?

滇吾心里隐隐有了答案。

但是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军营那边响起了一声呼哨:“呜~~~呵!”

妻弟组织起族人了?

本来心中满是悲凉的滇吾,脸色一喜,再度回头望去。

然后就满脸死灰。

他又看到了,那名魁梧而又悍勇家伙,听到了不是己方的呼哨声,就将那把巨大的弓箭给拿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