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里看到敏敏周煜文挺意外的。
敏敏穿着一件黑色连衣窄裙,今天没有穿长靴,而是穿了一双裸色的尖头小高跟,还是挺好看的。
她见周煜文看自己,还是有些拘谨的。
周煜文的这一帮势力就是这样,在外面看的话,可能只是一旁兼职的学生,但是进来以后,受别人的影响多少还是会对周煜文多几分敬畏。
刚才所有人都站起来的时候,敏敏也跟着进来了,现在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周煜文打招呼。
周煜文只是朝她点了点头,好奇的问道“陶甜学姐没和你在一起么?”
“她刚才还在来着,应该是上厕所了吧,我和她是过来兼职的,然后就顺便过来坐一会儿。”敏敏回答的说道。
周煜文点了点头,四处看了看,却是没有看到陶甜的身影。
敏敏在那边拘谨的说“周,煜文,不然我给你盛一碗粥吧?”
她毕竟是周煜文的学姐,叫周哥是叫不出口的。
周煜文点头说行。
于是敏敏便乖巧的站起来在那边盛粥。
吕慧在那边看着,心中不屑,心想又是一个过来勾引周煜文的。
刘硕还是在那边咧着嘴和周煜文说刚才表演节目的事情。
还说这公司美女蛮多的。
“咱们以后有公司,咱们也能这么弄。”
周煜文只是笑了笑,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是赵军打来的电话,问周煜文到哪里了。
周煜文说我已经到了。
“你在哪呢?”
周煜文说,我在刘硕这桌。
“你往上看。”
这个时候周煜文才发现,这个宴会厅是一层半,挑高处还有半层,赵军正拿着电话二楼和周煜文打招呼。
一边打招呼一边匆匆的从楼梯上下来。
来到周煜文面前说“哎哟,我说兄弟,你怎么坐这边啊?”
周煜文说,我不坐这边坐哪边?
“你当然跟我进包间啊,都说了,一群人等着见你呢,你来了也不和我说一声。快和我来。”
周煜文说“我这粥都没喝完。”
“喝什么粥啊,那边有大螃蟹大龙虾呢!快和我去吧!”赵军催促的说道。
周煜文无奈的笑了笑,说“刘硕,你和我过去一趟。”
“哦好,哥。”
关键时候,周煜文带的还是刘硕。
“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兄弟你不是池中之物,看的出来,他们好像很看重你的仙林外卖,沉住气,咱们卖个好价钱!兄弟我可是听说了,他们准备出上百万买你的仙林外卖呢,到时候可别露怯。”赵军叮嘱的说道。
“才上百万?”周煜文问。
“这还不够啊,兄弟,人家可是全国级的公司,你这外卖公司就一个大学城,你知道上百万够我赚多少啊?我全部身家加起来都不一定够。”
赵军一直在那边说,看得出他今天也喝了不少酒,再加上他真的觉得周煜文这小子运气真好。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周煜文此时却是兴趣缺缺,如果只为了上百万,周煜文不可能去费时费力的开外卖公司的。
原本还想着少赚点卖了也不亏。
但是现在看来,是任重而道远了。
二楼有一个独立的小包间,赵军一直在那边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说到时候见到朱总的时候,可得拘谨一点。
“我和你说,朱总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你我倒是不担心,倒是你,刘硕,可别一副猪哥模样,给你哥丢人。”
刘硕说“不是军哥,你啥意思啊,我有女朋友的人!”
“嘿,有女朋友了不起啊?”
正说着话,推门而今。
却见诺大的房间里,就一男一女两个人,围着一桌子的菜,看样子应该是吃过了,但是桌子上的菜却动的很少。
两人好像一直在聊天叙旧。
赵军过去说“高总,我把人给带过来了。”
这个时候,高彼得和女人才抬眼。
高彼得明显是有些喝醉了,在那边晕乎乎的。
倒是那个女人,一脸精明的样子,看见周煜文似乎很开心,主动的站了起来“你好,周煜文,久闻大名!”
说着话,女人已经来到了周煜文的面前。
这女人的确和周煜文认知里的女人不一样。
一头小卷烫发,大红唇,眼睛很有精神,笑起来有梨涡。
她是属于梨型身材,按理说女人味应该很足,但是她却穿着一套宽大的咖啡色西装,内搭鹅黄色衬衫。
有一种自由感。
一如她现在,起身和周煜文打招呼的同时,也单手给周煜文送上了自己的名片。
朱红。
某团外卖。
驻金陵分公司。
职位副总
“常听高总提起你,我也很喜欢听你写的那一首匆匆那年,希望我们这次合作愉快。”朱红轻轻一笑,伸出手要和周煜文握手。
周煜文没有拒绝。
只是做出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我有些不太懂,我与朱总,有什么合作的地方?”
朱红轻笑一声,没有回答周煜文这个问题,转而说“还没吃饭么?一起坐下来吃一点吧,这边的金枪鱼刺身很新鲜。”
桌子上的菜色很齐全,大螃蟹大龙虾全部都有,而且比起外面还多了一份刺身拼盘。
高彼得是喝了点酒的,眼睛下面的部位有些红,招呼着周煜文他们坐下。
朱红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把二位叫过来可能有些唐突了。
“我原本是想约一个稍微正式一点的日子见面,可是我的老同学,也就是高总,非说,他和你关系好。”朱红说着,冲着高彼得笑了笑。
高彼得在那边点了点头,隆重的介绍说“煜文,就是我小老弟,我和他关系,随叫随到,是吧?煜文?”
高彼得是真的喝醉了,估计是见到朱红太开心了。
此时已经坐下的刘硕,阴沉着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那边的高彼得一眼。
周煜文没有回答高彼得的话。
刺身拼盘的中间,有几块用金色锡箔纸包裹着的块状物,离远看像是装饰一般,但是里面却是包裹着冷冻了的鹅肝。
比起半生不熟的刺身,被冷冻过的鹅肝口味会更好一些,周煜文拿下了一块鹅肝,慢斯条理的揭开锡箔纸,吃了一口,到底是大酒店,鹅肝还算肥美。
周煜文一边吃着鹅肝,一边淡淡的所“朱总这么着急把我叫来,应该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朱红端着红酒杯,在那边看着周煜文在那边吃鹅肝的模样,不由轻笑了一声“不着急,鹅肝太腻味了,配一点红酒,口感更佳。
说着,朱红微微举了举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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